招标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跟踪审计、工程决算编制、财务决算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51493511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跟踪审计、工程决算编制、财务决算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跟踪审计、工程决算编制、财务决算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跟踪审计、工程决算编制、财务决算编制。
1.2 采购人: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1.3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是国道110线北京至青铜峡公路中的一段,是国家和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呼包鄂榆和京津冀城市群以及宁夏等地区的重要运输通道。该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提高国道110整体通行能力,消除穿越城区段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当地群众出行条件,完善区域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国道110线K492+200处,顺接国道110线集宁至呼和浩特一级公路终点,经毫沁营村、代州营村、乌素图、大瓦窑村,终点止于毕克齐镇三间房村西侧,顺接拟规划建设的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一级公路。
路线全长51.679公里,包括呼集二期遗留工程1.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路基宽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设一间房互通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7处,大桥7座、中桥3座;收费站养护工区各1处(合址建设)。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采用4厘米AC-16型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采用6厘米AC-20型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与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跟踪审计、工程决算编制、财务决算编制拟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合同包名称

工程规模

采购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HBGB

跟踪审计、工程决算编制、财务决算编制

51.679公里

(1)跟踪审计内容包括:主要对2019年到2023年的建设程序、招标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工程变更、征拆补偿和财务管理等进行审计。
(2)工程决算编制内容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决算初编、资料调整、决算文件编制完成并装订成册,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审计工作。
(3)财务决算编制内容包括: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审计工作。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
2.3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4 质量要求:服务单位所出具的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见采购公告附件中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2)信誉要求:见采购公告附件中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见采购公告附件中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财务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4)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适用于企业)。
3.3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为造价咨询企业且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承担财务审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网址及采购文件费付款方式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报名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供应商营业执照和供应商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在线接收电子询比采购文件,上传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费的汇款凭证。
(1)本次发售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
(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询比采购文件费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供应商在汇入询比采购文件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询比项目的合同包编号HBGB。
询比采购文件费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南街支行
账    号:471900897710911
行    号:308191036139
4.2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
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查看【账号注册及CA办理】,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即可)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4.3办理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办理CA详细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15661264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呼铁党校南楼(交通岗亭南50米),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启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00分。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
5.3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2023年8月25日9:00~9: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启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用远程电子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辅道126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A座1001、1003、1005、1006、1008、1010、1012

邮  编:010020

邮  编:518033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4 8471 8935

电  话:0471-6272160、151 4935 1196

 

传  真:0471-6272160

 

电子邮件:hxewec@163.com

 

2023年8月16日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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