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虞体育中心小球馆项目—赛事照明工程中标公示
金额
529.5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新网2024(012)号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上虞体育中心小球馆项目-赛事照明工程于2024年2月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龙德建设有限公司 |
王伟明 |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浙2332005202302387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60日历天 |
合格 |
5295670 |
99.98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陈秀君,证书号:浙建安C3(2021)6492980 |
被否决投 标情况 |
1 |
2 |
浙 江 省 机 电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
绍 兴 东 茂 环 境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投标文件证明 材料未加盖单 位电子公章 |
改变招标文件 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款规定:(2)初 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 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款规定:(4)商 务标评审内容: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 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 征描述)的; |
序号 |
被 否 决 投 标 单 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公示期限自2024年 2月 27 日 14 时 30 分至2024年3 月 1 日 14 时 30 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
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
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2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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