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兴义市阳光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兴义市冶炼基地、义龙新区振华及龙广至闽龙铁合金、安龙县栖凤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EPC)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7/12/19 13:4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711〕0751号-1
标段(包)名称:兴义市冶炼基地、义龙新区振华及龙广至闽龙铁合金、安龙县栖凤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EPC)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阳光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二)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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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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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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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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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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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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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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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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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6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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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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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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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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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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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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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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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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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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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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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6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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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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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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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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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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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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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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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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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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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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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6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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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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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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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13885926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