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jl07-w1795
预算金额124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某学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先生0431-8858011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游泳馆补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1613、161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07-W1795
项目名称:游泳馆补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1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我学校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游泳馆补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2021-JL07-W179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空气源热泵机组
 

2
1.1
空气源热泵机组主机
60P

2
1.2
阀门
DN100

8
1.3
水泵
Q=52T/H,H=10.5M,N=2.2KW

4
1.4
单向阀
DN100

4
1.5
过滤器
DN100

4
1.6
压力表
Y-100

4
1.7
排气阀
DN25

10
1.8
管道支架
型钢
Kg
3200
1.9
防腐保温
聚氨酯管壳

150
1.10
焊接钢管
DN100

150
2
五集一体除湿热泵机组
 

1
2.1
五集一体除湿热泵机组主机
150KG/H

1
2.2
阀门
DN100

4
2.3
水泵
Q=52T/H,H=10.5M,N=2.2KW

2
2.4
配套换能液
冰点<-35℃,沸点>105℃

2
2.5
自控阀门
DN80电动三通阀

1
2.6
换热板换
SM100-25

1
2.7
阀门
DN50

4
2.8
阀门
DN40

4
2.9
单向阀
DN100

4
2.10
过滤器
DN100

4
2.11
压力表
Y-100

4
2.12
排气阀
DN25

4
2.13
钢管
DN100

80
3
设备室外集装箱

 

1
3.1
五集一体除湿热泵机组室外集装箱
1、温度要求:开机时温度18℃-28℃,停机时温度5℃-35℃;2、相对湿度:开机时35%-75%;停机时20%-80%;自动控制,不得结露。3、不得在屋面开通风口。4、构造具体要求见技术要求。

1
4
设备配电

 

 

 
4.1
防水防尘灯
32W,吸顶安装,防护等级IP54

3
4.2
密闭三联单控开关
250V,10A,安装高度1.3m

1
4.3
二三孔密闭型防潮、防溅暗插座 (安全型)
250V,10A,安装高度1.3m

3
4.4
电线电缆
 1、BV-3×2.5;
2、sc20镀锌钢管敷设。
m
330
4.5
电线电缆
 1、WDZ-YJY-4×95+1×50;
2、地埋-1.0m敷设。
m
40
4.6
电线电缆
 1、WDZ-YJY-4×50+1×2;
2、地埋-1.0m敷设。
m
20
4.7
电线电缆
 1、WDZ-BJY-4×4;
2、sc25镀锌钢管敷设。
m
160
4.8
电采暖器
N=3.6KW

3
4.9
接地
热镀锌扁钢 40mm×4mm
m
   50
5
通风管道

 

 

 
5.1
碳钢通风管道
1.名称:矩形风道;
2.材质:镀锌钢板;
3.规格:1600mm×1000mm;
4.板材厚度:1.2mm。

176.4
5.2
碳钢通风管道
1.名称:矩形风道;
2.材质:镀锌钢板;
3.规格:1200mm×1000mm;
4.板材厚度:1.2mm。

44
5.3
通风静压箱
1.名称:矩形风道;
2.材质:镀锌钢板;
3.规格:静压箱2500mm×1300mm×8000mm;
4.板材厚度:1.6mm。

2
5.4
通风管道保温
1.名称:矩形风道保温;
2.材质:柔性泡沫橡塑(难燃B1级),厚度δ=40mm,
镀锌铁皮防护外壳。

210.8

以上项目金额总计124万元(说明:以上内容的包装、运输、安装和与现有设备的联调联试、施工等费用均包含在内)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交货地点:长春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所投产品及服务应在其经营范围内。
(四)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诚信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严格遵守军队保密法律法规要求。
(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6月7日至6月 13日,每日上午08 :30 至11:00 ,下午13:30至16 :00。
(二)申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1613、1615室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7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7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7月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开标室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办公电话:0431-88580117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孙先生    
办公电话:  0431-86980095  
                    采购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 月7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所投产品及服务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四)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诚信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严格遵守军队保密法律法规要求。(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至 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1613、161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城市会客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方式:孙先生0431-8858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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