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403180000136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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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800001367012
报名截止: 2024-03-22 09:30:00


四局建设发展总承包开元创新项目商品砼物资采购招标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元创新社区B05地块项目商品砼材料采购招标】

2.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11511.104m2(约17.27亩),地上总建筑规模89100m2。建设内容包括两栋高层公共建筑,软件研发办公、托育机构、附建式环网站、相关配套服务用房。地下总建筑面积20004m2,包括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生活泵房】。

3.招标内容:【商品砼材料52000m³(特别声明:中标单位中标后更换投标品牌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有权对更换品牌的中标单位设置一定时间的禁止投标期。请各投标单位重视)】。

4.质量要求:【2.1 技术要求 2.1.1 技术标准:乙方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等,(如在供货期间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最新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标准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2.1.2 技术参数要求: 2.1.2.1 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要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原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配合比单、开盘鉴定、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的计算书等技术资料并加盖乙方公章。 2.1.2.2 混凝土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的规定。 2.1.2.3 外加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的规定,外加剂使用必须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 2.1.2.4 产品所用水泥型号不得小于P.O 42.5R/P.O 42.5。C50及以上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河砂/机制砂/水洗砂。产品原材料原则上禁止使用海砂,如使用海砂的,须经过淡化处理达到国家标准与甲方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2.1.2.5 混凝土的28d碳化深度平均值不应大于2.5mm,最大值不应大于4mm;试块强度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中检验评定要求;混凝土结构表面色泽均匀,回弹值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范》(JGJ/T23-2011) 相关内容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不合格品处于 10 元/m³处罚。 2.1.2.6 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本工程设计规范图纸设计要求,最小水泥用量应满足260kg/m³,水胶比最大不得超过 0.5,碱含量最大不得超过 3 kg/m³,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0.10% 。非传统原材料、未经有效净化的海砂、钢渣产品原材料禁止使用等要求。 2.2 质量标准 2.2.1 乙方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的国家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T10-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23-201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标准要求,并符合上述技术要求。如在供货期间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最新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标准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2.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约定厂家以及原材料的产地与品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同意更换品牌的,须通过甲方重新定价。 2.2.3 乙方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允许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淘汰或对环境污染的原材料,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2.2.4 乙方不得对砼加水或其它掺合料,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2.5 其他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需在主体结构试验检测一次通过,如因乙方混凝土质量原因导致未能一次通过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次的罚款处罚,且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并承担为完成整改且通过主体结构试验检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3 货物质量证明资料 乙方交付货物时,应同时提交满足货物使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符合要求的货物质量证明资料:《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满足货物使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及符合要求的货物质量证明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预拌商品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明证书、混凝土坍落度检验评定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表、混凝土抗渗等级质量汇总表、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计算书、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砂石分析报告,混凝土强度及抗渗性报告,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计算书和水化热放热曲线并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环保认证(LEED)所需资料。砂石除提供常规的检测报告外,每隔两月提供一次碱活性检测报告。水泥、掺合料、外加剂除提供常规的检测报告外,每半年提供一次碱含量检测报告。以及相应保存和使用说明等,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乙方公章,若乙方未能随货交付前述资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上述资料前不予办理结算及付款手续。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按照合同清单及约定要求提供。 2.4 质量保证 2.4.1 质量保证期限至甲方指定项目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起算时间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4.2 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甲方正常使用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负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质保期相应延长6个月。 2.4.3 在质保期内,由于甲方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坏或故障,乙方负责维修、更换,甲方承担相应的更换的部件费用。

应符合业主要求及国家现行有效的质量及检测等标准要求(取标准高者)】。

5.工期要求:【暂定需求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6年10月】。

6.付款条件:

①结算:按月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双方于每月的21号对上月21号至当月20号期间所供材料进行结算,逾期提供的单据甲方将不予确认。

②付款:

支付时间:甲方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双方审核确认过的结算资料后,于供货次月底前无息支付已供合格货款至【80%】, 待工程主体结构封顶且结构验收合格满3个月后无息支付至【95%】, 余款留作质保金,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且该项目所需所有混凝土最后一批供货完成后满3个月后且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无息付清。

支付方式:甲方有权采用 银行转账方式、供应链融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对此乙方无异议。如涉及贴现费用、手续费用等,贴现费、手续费用等由 甲 方承担。

乙方领款前必须先提供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的当月结算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付款均为无息支付,付款时间均为合同约定的相应时间或节点后。

③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如遇甲方资金紧张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付款,对应支付款项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理解并做好相关资金安排计划。乙方不得因此降低材料质量或拖延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④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每年3月份当月、6月份当月、9月份当月和12月份当月甲方不做资金支付安排,对应支付款项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理解并做好相关资金安排计划。乙方不得因此降低材料质量或拖延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⑤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以本项目业主方对甲方的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业主方拖欠甲方工程款导致甲方付款出现困难,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乙方同意不以此为由认为甲方违约。

⑥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货款,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同意给甲方宽限期60工作日,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自宽限期满日次日起,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合同签订时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以欠付金额的1%为上限。

⑦质量异议期: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对于货物表面瑕疵,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延长至验收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对于货物的隐蔽瑕疵,甲方应在发现后及时通知乙方或者自验收之日起2年内提出异议。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不受上述质量异议期的限制。

甲乙双方凭样品买卖的适用上述质量异议期,但是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货物与样品相同,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⑧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议标约定、合同约定和其它要求,甲方在前述第⑦条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发现货物的规格、质量与标准和要求不符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根据甲方的要求承担相应的维修、更换、退货或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及时承担、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凭样品买卖的适用上述条款,乙方提供的货物除符合国家、行业相应标准外,还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规格、质量相同。

7.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如有调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四局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服务能力、垫资能力。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中建股份内部供应企业也属于供应商范围,也纳入供应商管理。

2.6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必须为招标人考察合格并在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在册供应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详见云筑网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如有变更,以云筑网上信息为准。】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如为招标人所在组织机构在册供应商则无需供下列资料)【(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公司证件(如为复印件的扫描件应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序号2和序号3两个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到云筑网上,逾期无效。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详见招标文件中云筑网网页端的约定金额为准】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上发布及截止的时间为准】。

3.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1天以上通过网页中的“答疑”按钮联系,谢谢(如果不清楚答疑按钮在哪里可以询问在线客服)】。

4.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

5.发放对象:招标人招标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6.发放渠道:【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7.招标文件收费:本次招标不需要收费,每位投标人/元,费用主要用于本次招标会务组织需要,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五、我司整个招标过程随时接收各投标人监督,若出现不公平、不公正、招标人索拿吃等现象,各投标人有义务拒绝,亦有义务向甲方举报。甲方接受举报的途径如下:

受理电话:【18150105549】

受理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金边路568号航空古地石广场A区2号楼4楼】

受理部门:【纪检监督工作部】

受理邮箱:【sjfzjjjc@cscec.com】



招标人: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日 期:具体以云筑网上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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