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庞公安置房项目门窗及栏杆采购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招标采购项目为庞公安置房项目门窗及栏杆采购供应商遴选,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庞公安置房项目门窗及栏杆采购供应商遴选
2.采购单位: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编号:PGAZF-2024-008
4.供货地点:襄城区汉唐大道以东、环城南路以南、长青路以西及潘家沟路以东、文华路以南、汉唐大道以西、环城南路以北范围内
5.供货期限: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6.采购内容:庞公安置房项目门窗及栏杆采购供应商遴选,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和栏杆的采购、制作、加工、运输、保管、装卸、安装、检测、修复、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均为优质产品,产品质量且必须达到合格标准。除满足上述标准外,还应满足工程设计文件、监理和业主要求。
8.供应商入围数量:2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招标产品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且在我公司供应商库中备案登记。本次招标只招标实际加工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工程中介和其他形式的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生产设备清单及照片等证明资料。 )
2.生产能力及供货能力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相当规模的生产能力,能够出具针对性强的供货方案和安装方案(含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2.2具备相当规模的材料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保证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供货。
3.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完成类似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00万或面积规模不少于5000㎡;(能够提供清晰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
4.1投标方在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2投标方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相应网站上有关于企业、法人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
4.3投标方及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
5.财务要求:
5.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则不提供。
5.2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并提供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
6.其他要求:
6.1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文件在该标包将均被否决。
6.2投标方应自愿接受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结算和付款方式。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并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货物供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7日-2024年8月3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8时)
2.获取地点:庞公安置房项目部
3.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格式见附件1);
3.2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领取表原件(格式见附件2)。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21号交通科技大楼1410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下午15时00分
五、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1.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1.谈判发起人: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21号交通科技大楼
3.联系人:徐女士
4.电话:13671778219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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