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绿色低碳建材产业园一期第四区场平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采购比选公告
金额
319.1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9.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187890362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海建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对“海南绿色低碳建材产业园一期第四区场平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机构遵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海南绿色低碳建材产业园一期第四区场平工程项目,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项目施工占地面积约12.6万,涉及土方量约18.08万方,其中挖土方约81411.842方、填方约81411.842方,挖石方约21469.50方。

1.2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

2.工作范围及内容

2.1比选范围:土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

3.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服务机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服务机构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比选活动。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计划服务期:计划服务期为60日历天。

5.控制价:319.11万元(含税,税率9%),报价不高于控制价,否则否决其本次参选。

6.比选有效期: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7.评选办法: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表)

8.主要合同条款

8.1合同方式:综合单价

8.2分两次支付施工费用,首次支付为实际施工量完成50%时,按合同金额的70%支付工程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决算后付款全部剩余款项。每次付款前,中选人应先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选人不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9.提交文件要求

9.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了;

9.2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文件、银行开户证明等);;

9.3报价函;

9.4比选标准和方法要求提交的资料。

注:所有文件需加盖报名人公章。

10.比选文件的获取:网上获取。

11.纸质文件的递交

拟参加比选的服务机构按要求提交的参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9 8 12:00 ,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迎宾路6号冯其亮收,电话:18789036263,可邮寄或现场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资料,不予受理。

12.其他说明

12.1 至提交参选资料截止时间止,拟参加比选的服务机构少于3家的,采购人将重新比选。重新比选后,拟参选服务机构仍少于3家的,采购人不再进行比选。

12.2 拟参加比选的服务机构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应在提交参选资料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比选活动,提交比选资料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

12.3 参加比选服务机构提交的参选资料应全部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

12.4 参加比选服务机构提交的参选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正副本应完全一致,如果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2.5 参加比选服务机构提交的参选资料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参加比选服务机构的公章。

12.6 参加比选服务机构提交的参选资料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载明参加比选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

12.7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服务机构提交的参选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12.8 参加比选服务机构在提交参选资料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参选资料,并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提交的参选资料的组成部分。

12.9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拟参加的比选服务机构踏勘现场,有需要的单位可自行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自负。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hggp.com/)。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建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昌江县石碌镇迎宾路6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8789036263

附件:产业园一期第四区场平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采购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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