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佛山市顺德德胜商务区祥和路以东,德胜中路以北地块项目(一期)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顺德德胜商务区祥和路以东、德胜中路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137661.36平方米,ABCDE地块海绵城市设计。①主导使用性质:A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使用性质: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B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C区、D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E区:城市道路用地(S1)仅作为城市道路使用。②计算容积率的建筑总面积:35454.62平方米③绿地率:A区≧30%,B区≧30%,C区≧35%,D区≧35%。④地下室建筑面积:A、B、C、D的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不高于194843.5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不包括人防工程面积)。⑤建筑容积率:1.0<A区≦3.0,1.0<B区≦3.0,C区≦5.0,D区≦5.0。⑥建筑限高:A区≦100米,B区≦120米,C区≦200米,D区≦200米(以1985国家高程基准3.83米起算基点)。⑦建筑密度:A区≦30%,B区≦30%,C区≦40%,D区≦40%。绿地率:A区≧30%,B区≧30%,C区≦35%,D区≦35%。其他土地利用要求详见顺规条件(2021)0221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注:以上所描述的建设内容仅为概述,最终设计内容与规模承包人需按招标人及规划、国土等相关行政部门要求进行。
2.3服务期限:
(1)自招标人提供中标人所需资料及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若中标人有报批承诺则按报批承诺的工期)完成方案阶段全部成果并通过区海绵办审查拿到海绵城市技术审查通过单;
(2)方案阶段通过后及收齐施工阶段设计的全部基础资料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全部成果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施工配合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4)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5)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设计工作内容:
(1)完成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凤凰新翼项目海绵城市方案图阶段设计、施工图阶段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等。海绵城市设计需按节约成本为目标进行设计,优先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绿色屋顶等海绵设施,合理利用总平面的绿化地进行雨水调蓄;绿化地不足部分,才可考虑其他海绵设施进行雨水调蓄。
(2)方案图阶段的设计成果要求: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表、海绵城市设计方案自评表、项目汇水分区图、径流组织及排水设施图、污水管网总平面图、海绵城市设计说明及排水设计说明、海绵设施布局图、场地下垫面分类布置图、雨水系统流程图、海绵设施大样简图等资料。
(3)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成果要求: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表、海绵城市设计方案自评表、项目汇水分区图、径流组织及排水设施图、污水管网总平面图、海绵城市设计说明及排水设计说明、海绵设施布局图、场地下垫面分类布置图、雨水系统流程图、海绵设施大样详图、雨水立管断接平面位置及做法图、路缘石开口位置平面图(如有的需提供)、场地透水管(盲管)平面设计图等资料。
(4)海绵城市设计要求:海绵城市设计需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及景观专业紧密配合、相互协调及调整,尽量满足其他专业的设计需求,使本项目的最终设计成果能达到方案阶段的目标要求。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135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 质量要求:承包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及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3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 4 月 8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4 月 8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57-292998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6层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57-22317106
传 真:0757-2231716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