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枝江市城区五柳片区等老旧燃气设施改造工程
金额
1500.9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93万元
招标公司枝江市燃气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宋宜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骆民1907279071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城区五柳片区等老旧燃气设施改造工程已由枝发改审批[2022]2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燃气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枝江市城区五柳片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五柳树片区的 5999户居民(包括三个片区:公园新村片区、私人经济园片区及南苑片区和六个小区:领秀之江、奥美花园、佳境天城、军事化管理区、景江华庭、百盛广场)用户燃气立管及庭院管道等设施进行改造,立管约73.43公里,庭院管道约18.67 公里,其中:中压天然气管道约4.2公里,中压管道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4MPa,其余部分为低压管道;老旧调压箱等设施更新改造 121台。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00.93万元。
2.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确保新建管道能顺利移交至燃气管道运营单位。
2.7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允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组成联合体。(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国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燃气服务中心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金融巷29号
联系人:宋宜谋
联系电话:155072005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骆民
电话:19072790714
枝江市城区五柳片区等老旧燃气设施改造工程已由枝发改审批[2022]2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燃气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枝江市城区五柳片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五柳树片区的 5999户居民(包括三个片区:公园新村片区、私人经济园片区及南苑片区和六个小区:领秀之江、奥美花园、佳境天城、军事化管理区、景江华庭、百盛广场)用户燃气立管及庭院管道等设施进行改造,立管约73.43公里,庭院管道约18.67 公里,其中:中压天然气管道约4.2公里,中压管道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4MPa,其余部分为低压管道;老旧调压箱等设施更新改造 121台。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00.93万元。
2.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确保新建管道能顺利移交至燃气管道运营单位。
2.7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允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组成联合体。(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国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燃气服务中心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金融巷29号
联系人:宋宜谋
联系电话:155072005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骆民
电话:190727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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