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般公示】《崇川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卫国0513-856080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瓴律师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朱一葵0513-891213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制定目的及拟定的主要内容

1.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在住宅小区推进物业管理“六力共治”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崇川区安置小区实际情况,崇川区住建局制定了《崇川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2.《崇川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适用范围、组织架构、考核方式、计分办法、资金奖补办法、结果运用、资金拨付以及附则共八项内容。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区安置小区,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街道考核与区住建局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规定了物业服务费的收费与奖补标准,强调结果运用与资金拨付方式,同时附有详细考评细则,涵盖多方面内容,办法自施行起试行两年,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责任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责任主体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朱卫国,联系电话:0513-85608038

三、实施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主体名称:江苏众瓴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朱一葵,联系电话:0513-8912133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崇川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崇川区范围内的安房小区(含零散安置楼幢),适用范围内的您对考核办法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和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完善《崇川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6日。

附件:《崇川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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