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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编号:0724-2430Z3586760)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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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430z358676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小姐020-37860523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安宁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编号:0724-2430Z3586760)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930日至2024109三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0724-2430Z3586760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项目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人民币):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购内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类别100万元的采购金额,根据《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规定,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1

全自动电子血压计

4

96,000.00

2

黄疸测量仪

1

25,000.00

3

电子身高体重测量仪

6

18,000.00

4

医用冰箱1

5

62,400.00

5

医用冰箱2

1

6,000.00

6

中频脉冲电治疗仪

6

18,000.00

7

超声波治疗仪

1

20,000.00

8

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

1

23,000.00

9

微波治疗仪

1

10,000.00

10

电针治疗仪

2

600.00

11

抢救治疗车

1

2,500.00

12

理疗床

2

2,000.00

13

治疗车

9

3,150.00

14

自动吸痰器

1

3,000.00

15

气管插管装置

1

2,000.00

16

超声雾化治疗仪

2

1,400.00

17

紫外线消毒车

3

1,326.00

合计:294,376.00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单项设备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如因场地不具备安装条件,交货时间则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内)。

、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2021年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

8.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930日至20241011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领购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二)磋商文件领购方式:

线上二维码购标方式:

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点击磋商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我司将通过邮件发送采购电子文件至供应商邮箱)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430Z3586760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1014143000秒(北京时间)(注14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该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4143000秒(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易安宁/吴佳耿/李家荣    招标人联系人:陆小姐

电话:020-37860523/0540/0539      电话:020-62665990

传真:020-87768283或37860550         传真:-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镇龙大道429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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