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邻水县城南镇磬明村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邻水县城南镇磬明村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城南镇磬明村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按“竞争性谈判”抽签方式确定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邻水县城南镇磬明村项目理事会
项目名称:城南镇磬明村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
建设地点: 城南镇磬明村5组、7组。
建设内容:5组廖帝现处盖板涵一座;7组肖昌明处涵洞桥一座、混凝土堡坎及混凝土院坝。具体内容以财评为准。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四、抽签固定价:该项目工程总造价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五、施工单位的确定
在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2日下午6时止共5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城南镇磬明村村民委员会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882698119  
           廖先生  联系电话:18161159510
七、报名须知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和市政工程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2)加盖了公司鲜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鲜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有效的并加盖了公司鲜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并加盖鲜章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
(6)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保证其真实性,并作出承诺书。
(7)中标单位必须给每个工人购买安全保险。
(8)劳务报酬严格按照不低于项目政府投资比例的10%支付,并尽量使用本地民工。
(9)所有报名资料需用密封袋进行密封,报名费票据不密封在内,报名时当面交给联系人。
八、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时开始,9:00时至9:30时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视为自动放弃),9:30时至10:00时审核资料,庚即开标。
2、开标地点:城南镇磬明村村委会。
3、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投标当天须带该项目总价10%的投保保证金10000元(现金,大写壹万元),投标结束后,中标方将投标保证金当场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抽签中标方式
随机抽取,公开确定。随机抽取工作程序:
以报名先后的序号为准,先抽顺序号。
(2)由村民代表抽取确定大小号中标。
(3)中标号码的确定。按顺序号先后开始抽取中标号,并当场公布。如中标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一样的,再次抽取中标号。投标当天城南镇政府派人现场监督。
十、履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据和中标通知书到磬明村村委会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
2.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发包价的5%,即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工程项目发包价的2.5%,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开户行:邻水县农商银行城南支行,户名:邻水县城南镇磬明村村民委员会,账号:67000120000001509,在备注栏中须注明:城南镇磬明村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凭本项目县级验收合格报告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在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中标单位中标后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业主另行招标。合同签定后,交城南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各一份原件备案。
十一、现场察看
竟标申请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竟标资料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竟标申请人自己承担:
(1)项目业主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经项目业主允许后,竟标申请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需踏勘的现场。项目业主对竟标申请人及其代表在踏勘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2)在现场踏勘中由项目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竟标申请人能够利用项目业主现有的资料,项目业主对竟标申请人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3)项目业主方不提供水、电等,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4)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竟标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十二、公告形式
本公告在村务公开栏、镇政府公开栏张贴和其他形式,请自行查阅。
十三、监督电话
城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826—8331314
城南镇片区纪检监督员   电话:13881777473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