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化工公司炸药产能结构调整项目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设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剑锋0315-77103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腾0315-771316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12835073001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化工公司炸药产能结构调整项目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设备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00%,招标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迁安首钢矿业化工有限公司区域内。位于河北省迁安市境内,是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主要炸药生产基地。 矿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夏季最高温度40℃,冬季最低温度-30℃,年平均10.1℃。年平均降水量756mm,年最大降水量1152 mm,日最大降水量344.8 mm,降雨多集中在7、8月份;12月至次年3月为枯水期。年蒸发量为1882.5mm,常形成旱季,最大相对湿度58%。封冻期从11月至翌年3月,一般冻结深度在0.8m左右,近几年冻结深度有所减小。
2.2招标范围: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设备3台,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非授权商,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具有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在露天金属矿山成功应用的技术和业绩,提供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在国内不少于10台的转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及相对应的发票(发票信息不允许掩盖),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发票需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如果所提供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显示不一致,视为无效发票。投标人应用业绩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9 09:00至2022-12-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信息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0315-7710321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剑锋

联系人: 陈腾
电话:

03157710321

电话: 0315-771316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kjztbglb@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