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编号:诸正开2023-09-3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诸暨市枫桥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枫桥镇综合提升工程--和平路15号既有建筑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枫桥镇综合提升工程--和平路15号既有建筑改造提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index.html)非政府采购板块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3年10月20日9:3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邮寄方式或顺风快递,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戚银燕;联系电话:15925820576(拒收到付)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1902号。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1023169095@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小海
联系电话:13587387518
代理机构联系人:戚银燕
联系电话:15925820576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1902号
诸暨市枫桥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枫桥镇和平路既有建筑改造提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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