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中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利帅0319-572876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公告正文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补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补充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补充项目,需要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号)文件要求开展隐蔽致灾普查补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补充项目,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包含采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物探、测井、岩矿测试及其他地质工作等方式开展隐蔽致灾普查补充工作,并结合之前隐蔽致灾补充勘探工作及相关成果资料,对隐蔽致灾因数普查治理报告等进行修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2.4实施周期:5个月(含野外施工)。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规范及通过专家验收。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或“勘查”。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水文地质类或地质勘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
3.1.3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3)未被“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列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申请流程: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CA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凭上海冀中CA或河北冀中CA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 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投标人可酌情选择。
上海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4.3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账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0880229361000116
开户行号:306121000017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及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拜城县铁热克镇
联系人:李中旺、孙广明(峰峰集团招标办)
电  话:13831030564、0310-56297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郑利帅、张弛
电        话:0319-5728764、15333311970
电 子 邮  件:hxzb8764@163.com
开 户 银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0 8802 2936 1000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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