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市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氯碱化工地块污染治理(一期)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21] 1011号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YGZ0012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1标段:2023BFYGZ00126-1;2标段:2023BFYGZ00126-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2.6 建设规模: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10号,根据地块开发利用规划要求,地块划分为5个区块(西区地块、东一地块(A)、东一地块(B)、东二地块和东三地块),其中1标段东一地块(B)位于郎溪路桥以东,和平路以北,占地面积119341平方米。2标段东一地块(A)位于郎溪路桥以东,和平路以北,占地面积69638.2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74061万元
1标段【东一地块(B)】:40736万元
2标段【东一地块(A)】:33325万元
2.8 服务期限:
1标段【东一地块(B)】:1180日历天
2标段【东一地块(A)】:1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1标段【东一地块(B)】: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B)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场内场外)采用深化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修复方案深化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含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施工内容)、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东一地块(B)竣工验收合格及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
2标段【东一地块(A)】: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A)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场内场外)采用深化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修复方案深化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含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施工内容)、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东一地块(A)竣工验收合格及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
2.10 项目类别:其他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
3.1.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工业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
(1)工业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对工业用地地块(场地)的污染土壤进行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的施工项目;
(2)施工项目业绩类型不含矿山修复、农用地治理与修复、流域整治、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生态修复工程业绩。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3.1.2条要求,并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3)若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为2家: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1.1条要求;
若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为3家:联合体成员方1家须具备3.1.2条要求,另1家须具备3.1.1条要求。
(4)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若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为2家,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占比均不得小于总合同金额的30%;若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为3家,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占比均不得小于总合同金额的20%。
(5)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5、3.6条要求。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0日00:00至2023年02月13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6622392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3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3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江工
电 话:6281093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096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145771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标段简称:2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24093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096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9分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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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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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1-190天0小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