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设计)
金额
282.3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926-fw03-f1-2
预算金额282.3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431-8583242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完成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设计工作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282.37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6234001002

建设单位:中铁长春东北亚博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设计)

招标代理单位: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朝阳区永春镇兴博路以南、人民大街以西

总投资(万元):282.37

建筑面积:41133.84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设计工作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08日

投标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0月08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20926-FW03-F1-2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勘察设计),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备案流水号202111232201000310598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长春东北亚博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24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133.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3448.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85.31平方米。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朝阳区永春镇兴博路以南、人民大街以西。

2.4 招标范围:

1标段:完成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勘察工作。

2标段:完成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3地块设计工作。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1月1日成立至今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认定:投标文件内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9日上午8时至2022年10月08日下午16时,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4.3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7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执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6.8 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收件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收件人:孙工0431-8583242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长春东北亚博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春街道6888号

联系人:胡珊

电 话:0431-88689999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10室

联系人:孙秋月、荣俊娜

电话:0431-85832429转812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九、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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