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南荣花园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二)
补充公告
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南荣花园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二)
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南荣花园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112)于2023年10月2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1月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补充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条款号: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4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2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得分前N名(当通过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小于5家的,N取通过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全部家数;当通过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大于或等于5家的,取技术标得分排名前5名,N=5。)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技术标总分相同的,则以企业资信得分较高的排前;企业资信得分也相同的,则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
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排序。
现修改为:45.2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得分前N名(当通过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小于5家,且大于等于3家的,N取通过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全部家数;当通过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大于或等于5家的,取技术标得分排名前5名,N=5。)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技术标总分相同的,则以企业资信得分较高的排前;企业资信得分也相同的,则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
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排序。
条款号: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附表四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40分) |
指挥长 |
8 |
指挥长由投标人现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行政职务担任(且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并承诺每月到场不少15天,得8分; 指挥长由投标人现任副总经理行政职务担任(且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并承诺每月到场不少15天,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指挥长担任公司行政职务的任命书和承诺书,其中承诺书的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质量负责人 |
8 |
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8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职称证按最高级别证书评审,时间以职称证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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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资信 (30分) |
企业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类奖项:国家级每一项得1.5分,省级每一项得1分,市级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获奖可以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1)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建设工程金匠奖、省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原省优良样板工程)、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市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市级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技术类、QC成果、装饰类及“参建”类奖项。 (2)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获奖业绩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获奖材料上传件以供核对,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平台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平台内上传件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奖项名称信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平台内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打印页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 (3)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4)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且不得重复计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不计分;所提交的奖项依据是否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5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一项得0.6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数据。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在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业绩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中标价”为准,中标价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业绩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合同价”为准;技术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信息中反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业绩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为准;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为准; (5)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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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7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的,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7分。 注: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时间以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平台信息截图及证书上传件,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技术创新QC成果只计算房建类的项目,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装饰装修及“参建”类等项目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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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三)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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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40分) |
指挥长 |
8 |
(1)指挥长由投标人现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行政职务担任(且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得8分; (2)指挥长由投标人现任副总经理行政职务担任(且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指挥长担任公司行政职务的任命书,否则不得分。 |
质量负责人 |
8 |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5年)以上的,得8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职称证按最高级别证书评审,时间以职称证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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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资信 (30分) |
企业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类奖项:国家级每一项得1.5分,省级每一项得1分,市级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获奖可以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1)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建设工程金匠奖、省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原省优良样板工程)、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市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市级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技术类、QC成果、装饰类及“参建”类奖项。 (2)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获奖业绩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获奖材料上传件以供核对,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平台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平台内上传件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奖项名称信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平台内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打印页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 (3)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4)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且不得重复计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不计分;所提交的奖项依据是否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5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一项得0.6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数据。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在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业绩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中标价”为准,中标价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业绩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合同价”为准;技术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信息中反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业绩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为准;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为准;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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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7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的,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7分。 注: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可以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 (1)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提供平台信息截图及证书上传件,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技术创新QC成果只计算房建类的项目,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装饰装修及“参建”类等项目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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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三)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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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日程调整如下: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地点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3-10-26 0:00:00 |
2023-12-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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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 |
2023-10-26 0:00:00 |
2023-12-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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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提问 |
2023-11-11 0:00:00 |
2023-11-16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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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招标文件 |
2023-10-26 0:00:00 |
2023-12-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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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
2023-10-26 0:00:00 |
2023-12-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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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12-4 09:30:00 |
2023-12-4 10:00:00 |
第 开标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一阶段开标 |
2023-12-4 10:00:00 |
2023-12-4 11:00:00 |
第 开标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12-4 10:00:00 |
2023-12-4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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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建设工程”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三、招标人对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二)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 补充公告(二)-盖章版.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