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辽民发〔2022〕19号)和《葫芦岛市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高居家养老质量。
2.主要实施步骤
入户设计:由适老化改造机构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等,“一户一案”设计适老化改造方案,填写《葫芦岛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表》(见附件3),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审核通过后,经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同意后,存入改造档案。
改造施工:由适老化改造机构依据审核通过后的改造方案进行适老化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机构要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设计图、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按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实施监督。改造结束后,适老化改造机构要对老年人及家庭成员进行适老化产品使用培训。
工作验收:改造完成后,由适老化改造机构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申请验收,并提交《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附件4)及有关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改造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在验收表上盖章确认。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应对改造户进行全覆盖查验。市民政局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改造户进行抽检。
3.改造内容
适老化改造改造数量231户,辅助器具适配及其它相关适老化改造(如需要)。
4.改造原则
(1)坚持尊重意愿。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2)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先特困后低保、先重度失能后轻度失能等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合理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3)坚持合理设计。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4)坚持严格规范。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5)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区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根据辖区改造需要进行有序改造。
5、采购标准
采购单位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个困难老年人家庭只能享受1次适老化改造待遇。
6、售后维护维修服务
1)采购方应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维护维修服务。
2)适配完成后,采购方应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明确权责利关系。
3)适配辅助器具服务需包含安装、售后服务、培训等项,达到老人正常使用的标准。
4)质保:保修期(1)年内上门免费服务,跟踪回访,终身维修,免费提供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