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数字化交付服务招标项目(变更)
数字化交付服务炼油化工转型升级数字化交付总承包服务高密度聚乙烯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蜡油加氢裂化装置I常减压装置改造C2回收装置柴油吸附装置环氧乙烷装置EVA装置丁二烯装置MTBE装置1-丁烯装置乙丙橡胶装置苯乙烯装置沥青造气装置MMA装置改造污水深度处理装置改造电力设施数字化交付管理服务数字化交付标准编制平台建设数字化交付具体实施服务苯酚丙酮装置双酚A装置溶剂脱沥青装置乳液法ABS装置本体法ABS装置顺丁橡胶装置丙烯腈装置乙腈装置乙烯开工锅炉燃油锅炉机组空分装置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电力外线数字化交付标准制定数字化交付平台配套硬件软件数字化三维模型系统设计施工数据接收校验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接收平台智能工厂运维数字工厂相关工程信息数字化交付标准规定编制三维建模智能P&ID绘制工程监理第三方无损检测第三方设备监造第三方现场安全监管整理解析关联关系建立质量检查数字化交付实施后台类库种子文件定制模板资料整合数字化交付成品工厂对象信息组织模式工艺管道电气仪表建筑结构采购试运行图纸智能关联信息基础查询数字化移交相关规定程序文件监督管理项目质量与进度工程资料综合管理进度管理沟通管理检验标准规范评估维护发布信息标准配置培训技术文件答疑各新建装置试车完整性检查主装置
金额
646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6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春男0432-6398385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9
公告正文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数字化交付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 -2022-FW-0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数字化交付总承包商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数字化交付服务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包括:数字化交付总承包服务,包括120万吨/年乙烯装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10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45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22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380万吨/年I常减压装置改造、30万吨/年C2回收装置、100万吨/年柴油吸附装置、30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30万吨/年EVA装置、10万吨/年EVA装置、2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12万吨/年MTBE装置、6万吨/年1-丁烯装置、4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24万吨/年双酚A装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20万吨/年本体法ABS装置、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含0.8万吨/年乙腈装置)、25万吨/年MMA装置改造、炼油厂小总体、乙烯小总体、乙烯开工锅炉、染料厂小总体、电石厂小总体、有机合成厂小总体、动力一厂小总体、350吨/小时燃油锅炉机组、45000Nm3/h空分装置、化肥厂小总体、丙烯腈厂小总体、动力二厂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污水深度处理装置改造、电力设施、电力外线及厂外部管廊等新建项目的数字化交付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数字化交付管理服务、数字化交付标准编制、数字化交付平台建设、数字化交付具体实施服务。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10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45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22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380万吨/年I常减压装置改造、30万吨/年C2回收装置、100万吨/年柴油吸附装置、30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30万吨/年EVA装置、10万吨/年EVA装置、2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12万吨/年MTBE装置、6万吨/年1-丁烯装置、4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24万吨/年双酚A装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8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16万吨/年沥青造气装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20万吨/年本体法ABS装置、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含0.8万吨/年乙腈装置)、25万吨/年MMA装置改造、炼油厂小总体、乙烯小总体、乙烯开工锅炉、染料厂小总体、电石厂小总体、有机合成厂小总体、动力一厂小总体、350吨/小时燃油锅炉机组、45000Nm3/h空分装置、化肥厂小总体、丙烯腈厂小总体、动力二厂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污水深度处理装置改造、电力设施、电力外线及厂外部管廊等新建项目的数字化交付标准制定,数字化交付平台及配套硬件、软件和具体实施服务等相关工作。
以“工厂对象”为核心,通过三维模型将各装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关工程文档、数据进行关联及整合,完成项目的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工作与接收平台的相关数据接收校验工作,实现上述范围内各装置的数字化交付,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提供智能工厂运维所需的数字工厂及相关工程信息。
2.2.1数字化交付标准规定编制
(1)投标方应该负责完成数字化交付标准规范编制;并协助招标方一起对规范进行评审、修改完善。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办法》,工厂对象分类及属性满足公司相应规定;三维建模、智能P&ID绘制、文档分类及关联要求不低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数字化交付指南》及《GB/T 51296-2018 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投标方完成的数字化交付标准规范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吉林石化分公司数字化交付管理办法》、《项目数字化交付策略》、《项目数字化交付分解结构及类库定义》、《项目设计数字化交付内容规定》、《项目采购数字化交付内容规定》、《项目施工数字化交付内容规定》、《承包商/供应商资料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程序》、《项目数字化交付实施部署方案》、《项目数字化交付质量管理方案》、《项目数字化交付验收方案》。
(3)协助招标方向建设期各参建方,包括业主、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及其它服务供应商(工程监理、第三方无损检测、第三方设备监造、第三方现场安全监管等)进行统一规定宣贯、技术交底,澄清和答疑有关问题。
2.2.2数字化交付平台建设
投标方负责依据管理规范和要求,为招标方采购数字化交付平台,交付平台所属人为招标方,实现对项目制定的数字化交付统一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并提供交付数据(包括:模型、文档、智能P&ID、属性)的审查审阅、交付数据的接收、整理解析、关联关系、质量检查等功能,为运营期智能化应用奠定坚实的工程数据基础。
2.2.3数字化交付实施服务
投标方负责提供伴随式的数字化交付服务,包括:后台类库、种子文件的定制,相关收集模板的定制、以及相关资料的质量检查等工作,资料整合关联形成数字化交付成品,最终构建以工厂对象为核心的信息组织模式,能够体现全厂及主要系统设计信息的数字化三维模型,包括工艺、管道、设备、电气、仪表、建筑、结构等,集成基建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的三维模型、数据和图纸等信息;实现信息以工厂对象为核心的智能关联和管理,为后续工厂运行提供信息基础,方便工程数据的管理和查询。
2.2.4各方职责分工
(1)招标方职责:提出数字化移交需求,审批项目相关规定与程序文件,监督管理项目质量与进度,负责对数字化交付总承包商提出的缺失或不合格的工程资料进行催交。
(2)投标方(数字化交付总承包商)职责:数字化交付总承包综合管理工作,包括进度管理、沟通管理、检验、整合与移交等管理工作;标准规定管理工作,包括相关的各项标准规范的编制、评估,维护及发布,统一管理数字信息标准和类库维护;数字化交付平台建设工作,包括平台采购、配置、培训、维护等工作;数字化交付实施技术服务,包括各类技术文件及标准培训和答疑工作。负责各新建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全阶段的数据、模型、文档的收集、整理、检验后上传到交付平台,并在交付平台上进行关联关系建立、完整性检查、质量检查,并且保证交付物能够完整准确的被接收平台解析。
(3)装置院(设计承包商)职责:提供设计资料及清单,并对内容质量负责,数字化交付涉及的数据信息必须在所提供的资料中得以体现,针对数字化交付总承包商过程质量抽查应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保障各类资料的提交进度。
(4)采购及施工承包商职责:提供采购及施工资料及清单,并对内容质量负责,数字化交付涉及的数据信息必须在所提供的资料中得以体现,针对数字化交付总承包商过程质量抽查应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保障各类资料的提交进度。
2.3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2: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数字化交付服务技术规格书。
2.4工期要求:数字化交付项目暂定自开工会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数字化交付验收为止。
2.6最高投标限价为:6465万元。费用包含数字化交付平台建设费用及数字化交付实施总费用。按照据实扣除数字化交付平台费用后,剩余费用为数字化交付实施总费用。总承包单位服务费占实施总费用的30%,各装置院服务费占实施总费用的70%。报价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以附件3合同文本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下列证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3.2业绩要求:
2018年9月11日(GB/T51296-2018发布日期)至今,至少具有中国境内1项石油化工工厂整体或3套以上(含3套)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数字化交付成功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需提供该合同有关的用户出具的正式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和安全质量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8)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信誉要求的书面承诺,并提供(2)、(3)、(4)相关网页截图。未提供书面信誉承诺的否决其投标,若提供的承诺经核实为虚假承诺,除取消中标资格,须按中国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3.5对项目经理的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证书;
(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除外;
3.6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对上述投标人资格任一条款的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4 23:59:59至2022-11-1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仅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7招标机构将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投标人需注意的事项见招标公告附件4:《开具标书费发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须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12-09 08:5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2022-12-09 08:50:00;
5.6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90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李春男
电    话:0432-63983351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lich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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