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顺县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000.00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252022acs00061
预算金额241万元
招标公司平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昕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55-3555388
中标公司长治市潞锦工贸有限公司100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252022ACS00061
二、项目名称:平顺县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治市潞锦工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治市东关街96号
成交金额:2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1包,包括帐篷、被褥、枕头、行军床、衣服等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五、磋商小组名单:
成静,王文彪,李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50%收取,金额为1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顺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平顺县兴华街37号
项目联系方式:0355-892262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昕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连接线33号启东瑞锦6号楼1号商铺
项目联系方式:0355-355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5-3555388
附件信息:
平顺县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doc平顺县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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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昕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平顺县应急管理局项目编号:1404252022ACS00061竞争性磋商文件平顺县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36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30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目录
平顺县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8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磋商公告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0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2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39
5.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1包,包括帐篷、被褥、枕头、行军床、衣服等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4.预算金额:241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平顺县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1404252022ACS00061一、项目基本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6.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要求的规定为准。
3.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开启本项目采用在线响应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响应文件。2.提交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1.时间:2022年8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响应。4.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名称:山西昕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方式:0355-8922622地址:山西省平顺县兴华街37号名称:平顺县应急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
项目联系方式:0355-3555388项目联系人:张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0355-3555388地址:长治市潞连接线33号启东瑞锦6号楼1号商铺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报价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的货物或服务唯一报价,报价应包含分项报价和总报价。3、磋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列明的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
2 | 纸质版响应文件份数 |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及副本3份,2、电子文档一份(提供存储介质并标明单位名称)注:各包段磋商响应文件均应分包制作,并按上述要求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 |
3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30000.00元1、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开户名称:山西昕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银行长治英雄北路支行银行账号:5033735200012行 号: 3131640002922、注明项目名称(可缩写);3、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中“9.4磋商保证金”。 |
4 | 质保期 | 常规1年,特殊要求按采购需求响应。 |
5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中“9.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6 | 磋商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7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条款。 |
8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
9 | 交货地点 | 平顺县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
10 | 交货方式 | 现场交货检验、卖方送货并且承担使用前所有费用。 |
11 | 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 | 合同约定 |
12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1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14 | 声明 | 如发现提供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货物,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并拒付所有货款。 |
15 | 磋商代理费 | 代理费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50%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16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7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8 | 确定成交人 | 由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
电子标补充内容 | ||
1 | 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 1.供应商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报价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报价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报价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封皮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开启应先进行电子磋商开启,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启;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磋商开启,不再进行电子开启。4.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 |
2 | 报价文件编制及递交 | 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报价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磋商开启现场提交。2.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3.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报价文件。4.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报价文件。5.供应商须将纸质报价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提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磋商开启 | 1.磋商开启现场须携带编制报价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2.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在磋商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报价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报价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45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报价文件后解密其报价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45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报价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报价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5.如非上述原因导致解密失败,可开启异常处理。 |
4 | 开评审补救措施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政采云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 |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昕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6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4.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5本次磋商允许代理商参加,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指导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磋商或者代理磋商,不得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咨询。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联系方式以磋商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5.通知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3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6.2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第八部分相关附件
三、响应文件7.7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果召开,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7.6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5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9.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两部分。装订成一册,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一份。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9.2.1资格证明部分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本次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磋商供应商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上述内容均应打印或手写做出,字迹要求工整、清楚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授权代表”)的签字。商务技术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纳税凭证(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如纳税金额为“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完善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9.2.2商务技术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违法记录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第七部分);*社保缴纳凭证(磋商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同类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中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9.4.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交纳到采购代理机构专账户上,具体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4磋商保证金为方便评标,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如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给出格式,磋商供应商均应按照该格式如实填写。磋商供应商仅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细微调整,如有实质性变更将导致无效响应。9.3纸质版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目录、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编排页码保证连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供货方案;
行号:313164000292银行账号:5033735200012开户银行:山西银行长治英雄北路支行开户名称:山西昕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4.2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形式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执行。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4.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4.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当天,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9.4.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符合要求,将被视为响应无效。9.4.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将缴纳凭证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交纳时注明项目名称(可缩写)。
9.5.5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底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2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磋商报价
(2.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节能、环保:(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的内容可不提供)9.5.7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5.6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3)涉及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2)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附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附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采购人拟采购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格式)。
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承接服务的价格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按本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正版软件承诺》。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报价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与小微企业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才能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10.2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需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1)-~(5)条内容的要求,均须作出响应,如不涉及,可不作响应。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响应文件有效期承诺书须附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未响应磋商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为止。1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附响应文件内,否则按未响应磋商文件处理。10.3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有可能被拒绝。10.2磋商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5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2.4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12.3磋商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磋商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4.1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4.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3.3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3.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1磋商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及副本3份、电子文档一份(提供存储介质并标明单位名称)。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签到15.3在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磋商响应文件。15.2磋商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5.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程序16.3电子版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16.2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16.1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在签到表中签到并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1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性检查及宣读17.5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7.4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不能继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时须持有采购人授权函,其他人不得参与评标。17.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9.1磋商小组应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过程准守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19.磋商响应文件审查18.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政采云平台上签字确认。18.3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磋商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时间、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8.2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政采云平台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磋商活动。
19.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5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磋商响应文件。19.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9.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0.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19.7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磋商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磋商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文件。20.8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20.7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20.6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要求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0.14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0.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20.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审查。20.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2.综合评审(3)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密封递交。(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提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1.最终报价
23.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3磋商小组对须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4.4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的,或签字人无有效授权书的;23.4.3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9.2.1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3.4.2磋商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23.4.1磋商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3.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2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段磋商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磋商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3.4.10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23.4.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23.4.8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23.4.7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3.4.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23.4.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6.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各委派专人,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出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况,应当要求磋商小组重新评审;磋商小组应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24.评审复核23.4.11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
E、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D、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27.2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入围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7、磋商过程保密26.4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应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自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和自身评审得分、排序。采购代理机构不作其他事项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有效性。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27.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9.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将与成交货物相关的完整技术材料交付采购人,以保证所供货物符合采购方的采购需求。29.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9.3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如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29.签订合同
注:成交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在接受“成交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30.成交服务费29.7违反29.1-29.5条的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9.6采购人应在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项目 | 服务项目 |
0-100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500-1000 | 0.8% | 0.45% |
1000-5000 | 0.5% | 0.25% |
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服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入围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入围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入围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七、保密和披露
33.4磋商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3.3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2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3.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磋商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八、询问和质疑
33.8.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3.8.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3.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3.6质疑书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3.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8.8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3.8.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3.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33.8.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3.8.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3.8.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3.13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3.12磋商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8.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8.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九、违约处罚
2、所提供服务方案的合理性;1、磋商报价及折扣;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磋商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一、评审原则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二、评审方法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6、供应商的业绩情况;5、经营信誉;4、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等;3、所提供服务与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偏离;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各项审查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的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磋商小组应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服务、技术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照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三、审查内容4、本次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磋商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完善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
6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纳税凭证(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如纳税金额为“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7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社保缴纳凭证(磋商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 |
9 | 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 | 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10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响应函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磋商报价 | 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 |
3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响应有效期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供货期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其他内容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五、评分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四、成交标准注: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步详细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10分2、技术部分:60分3、报价部分:30分 | |
1 | 报价部分(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合格投标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备注: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
2 | 商务部分(10分) | 业绩10分供应商近3年承担的项目以提供的同类型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2019年7月至今)同类型合同得2分,满分为10分。 |
3 | 技术部分(60分) | 技术方案50分1、供货方案总体评价(12分)根据项目具体内容编制实施方案,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及流程,整体方案是否全面、细致、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进行评价。①方案合理,措施具体且针对性强,部署科学且全面得10-12分;②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具体、针对性一般,部署科学且全面得7-9分;③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及部署基本合理但也存在部分问题得4-6分;④方案、措施、部署存在明显问题得1-3分;⑤方案措施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得0分。2、投标货物制造工艺(10分)根据投标货物制作工艺流程的先进性、独特性、精良度,是否能有效保证产品美观、无污染、卫生达标等方面进行打分。①投标货物制造工艺流程先进、独特、精良度能有效保证产品美观、无污染、卫生达标得8-10分;②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工艺、流程基本满足本次标的货物制造规范、能够保证本次投标货物产品美观、无污染、卫生达标的4-7分;③货物制造工艺、流程较差,且不能保证投标货物产品美观、无污染的得1-3分;④缺项不得分。3、质量保证措施(12分)①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得8-12分;②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较科学、较合理得4-7分;③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较差,难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1-3分。④缺项不得分。4、供货进度的安排(8分)①供货进度安排具体、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完善、科学,得6-8分;②供货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较完善,得3-5分;③供货进度安排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0-2分。5、运输方案(0-8分)根据报价人所提供货物运输方案进行评价①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5-8分②方案较全面完整、较合理可行、不具针对性的得1-4分③不提供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60分) | 售后服务承诺(10分)针对本项目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时,服务安排合理(0-10分)。 |
二、技术要求4、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2、交货地点:平顺县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1、合同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一、商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单帐篷 | 12㎡单帐篷 : 长方形双坡面直墙建筑样式。出入门在一侧山墙上,顶部开三角窗一个;另一侧山墙开方形窗一个,顶部开三角窗一个;两侧墙各开方形窗户两个。侧墙可支起成阳篷,整体帐篷通过拉绳用三角桩固定;2、整体 尺寸:篷体长度 3700MM , 篷体宽度 3200MM ,顶高2670MM,侧墙高1750MM;3、篷体:颜色为天蓝色,采用333dtex×333dtex PU涂层;4、通用杆、山墙地杆、立杆:采用铝合金管6005 T6 Φ25 mm×1.2mm;山墙地杆套管采用铝合金管6005 T6 Φ28 mm×1.0mm;5、静水压符合FZ/T01004-2008标准;撕破强力符合 GB/T3917.3-2009 ; 断 力 强 力 符 合GB/T3923.1-2013标准; | 55 |
2 | 棉帐篷 | 救灾专用棉帐篷由篷体、棉内胆、框架、地铺及配件(含三角桩、钩桩、拉绳)四部分组成;帐篷为长方形双坡面直墙建筑样式。框架为插接式结构,设有落地横杆。能在自重和8级风力下安全使用12m2蓬底面积370(±5)cm*320cm(±3);侧墙高度175(±2)cm,脊高度267cm(±3);山墙门口宽度80(+2)cm,山墙门口高度180(±2)cm,门帘宽度98(±2)cm窗口高度60(±1)cm,窗口宽度80(±1)cm; 单蓬体、垫布、包装袋面料:采用天蓝色单面涂覆PVC涂层布,规格:666 dtex×666 dtex 涤纶丝;地铺布面料:采用灰色双面涂覆PVC涂层布,规格:555 dtex×555 dtex 涤纶丝侧墙于山墙结合、包装袋:采用8#天蓝布基尼龙拉链;钢丝拉绳:Φ5mm、外包PVC(固定钢架);白涤纶包芯绳:Φ8mm断裂强力≥3000N(固定帐篷用拉绳);棉内胆:400g/m2,本白涤纶针刺毡(温区)、中空涤纶短纤维絮片(寒区);棉内胆里面料:50g/m2,本白涤纶平纹绸;焊接钢管:Q 235 Φ28mm×1.2 mm (DY通用杆、地杆、立杆) | 55 |
3 | 单上衣 | 男女款(大、中、小款);面料:涤纶;里料:100%聚酯纤维;防水防风透气耐磨保暖 | 3000 |
4 | 电炒锅 | 苏泊尔(SUPOR)多功能锅 电火锅电蒸锅电炒锅煎烤机电锅电热锅家用电煮锅烤肉锅煎烤机料理锅 配三盘 【苏泊尔】一锅多盘,内胆可拆洗;容量:4.5L ,火力:1500W; | 150 |
5 | 棉被 | 215cm*150cm,2.5kg/床,被胎絮料选用棉花,棉胎等级为合格品,未经化学物漂白,布料:被里被面平纹布印花,棉纱32*32,密度68*68,缝纫线的颜色与面料相匹配。 | 3000 |
6 | 褥子 | 90cm*200cm,1.5kg/床被胎絮料选用棉花,棉胎等级为合格品,未经化学物质的漂白,布料:被里被面全棉军绿或印花,棉纱32*32,密度68*68,缝纫线的颜色与面料相匹配 | 3000 |
7 | 床单 | 150cm*220cm,布料:纯棉印染布,棉纱32*32,密度68*68。 | 2000 |
8 | 被罩 | 155cm*220cm,布料:纯棉印染布,棉纱32*32,密度68*68。 | 2000 |
9 | 枕套 | 40cm*60cm,布料:纯棉印染布,棉纱32*32,密度68*68。 | 2000 |
10 | 枕头 | 58cm*37cm,面料:棉100%,填充物聚酯纤维100%,重量为600g。 | 2000 |
11 | 救灾折叠床 | 救灾专用折叠床为钢管床架折叠式。折叠床由床面和床架两部分组成,床头附带一个可搭扣的枕头,床的上半部背面加垫塑料板一块,塑料板在使用时向床尾方向推,折叠时向床头方向推。床面配置可调节束紧带两条;规格:185cm(±5mm)*70cm(±5mm)床布:666dtex666dtex 涤纶丝,PVC涂层布,颜色为天蓝,无需印字;床架、床脚:Q215~Q235 Φ25mm1.1 mm焊接钢管;床脚折页:Q 195~ Q 235 t 2mm钢板;在床头装海绵枕一个用搭扣带扣合,在床头背面的袋内装塑料板一块,装入后用搭扣带扣合;缝制要求在床头背面缝制一个能装入一块长度为840mm,宽度为500mm,厚度为4mm的塑料板的贴袋,并在开口部位上部缝制一个袋盖,通过搭扣带扣合。枕头扣合用锦丝搭扣带缝制在床头背面上部居中部位。在床面背部缝制两条采用插扣连接可调节束紧带,束紧带净长1700mm。带子宽度为50mm,插扣穿带孔内径大于50mm。床架要求床整体支承后水平偏差不得超过5 mm;床架、床脚及折页各配件喷塑前需除油、除锈、磷化处理后再进行喷塑环氧树脂处理,颜色为本白;床架、床脚100°~105°弯曲部位应规整,各配件表面应光洁,不得有毛刺、锐角。管材不得有裂纹。活动三节环经除油、除锈后电镀锌钝化处理,厚度不得低于15μm,镀层应细致、均匀,不得有镀层粗糙、烧焦、起泡、裂纹、脱落等缺陷。备注:所有技术要求和材料参照和符合MZ/T015-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救灾装具 第1部分:折叠床》 | 2000 |
供方在****组织的****货物竞争性磋商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供方向需方提供*******货物一、设备条款
1、交货日期:五、交货四、售后服务及承诺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三、货款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4、货物安装后,检查货物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认货物正常运行后,完成货物验收。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六、交验2、交货地点:
1、****所****货物均为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4、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承担合同款项未能支付的责任。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
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磋商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供方持份,需方持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份,财政部门存档1份。
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
(项目名称)项目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
目录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完善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基本开户行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无违法记录声明………………………………………………社保缴纳凭证…………………………………………………纳税凭证………………………………………………………
同类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报价一览表……………………………………………………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证格资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售后承诺………………………………………………………供货方案………………………………………………………
“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基本开户行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件文明
特此承诺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完善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无违法记录声明社保缴纳凭证纳税凭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技务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日期:年月日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件文术
特此证明。系(报价单位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身份证号码:职务:委托人:(签字)性别:年龄: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委托人,我承认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会议日起的有效期9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响应函
9、如果在磋商会议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磋商会议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4、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招标编号 | |
报价单位名称 | |
磋商报价(元) | 小 写:¥ |
磋商报价(元) | 大 写: |
供货期 | |
质保期 | |
磋商保证金(元) | 元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日历天 |
备 注 |
附件:分项报价表3后附分项报价表;2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合计(元) |
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全称 | ||||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 | 响应文件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售后承诺(格式自拟)供货方案(格式自拟)同类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第八部分相关附件
注:供应商需按真实情况填写此函,并作出承诺。如评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并予以标记。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报价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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