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度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租赁)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76725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PDT无线基站运行使用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4个PDT无线基站的铁塔、机房和供电等基础设施,并包含相关设备的电费。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672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为延续性项目,为北仑公安警用无线通信提供保障。该基础服务需要满足三点要求,一是用于安装天线的塔桅高度不低于25米,二是机房高度大于3米,三是有稳定的电源保障,故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基础服务提供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一直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提供PDT无线基站运行的相关基础服务,有效保障PDT无线通信正常运行(且根据国家部委、工信部出台的有关政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线通信基站铁塔唯一提供运营商,提供无线基站运营基础服务)。
鉴于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的专业特点和技术要求,为保障公安无线通信的安全可靠、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的规定,建议“2024年度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租赁)”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进行本次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 宁波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A6幢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联 系 人: 陈金星
联系电话: 0574-86775125
传 真: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北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3754
传 真: /
地 址: 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公示申请表.jpg
4.9 M
专家论证1.jpg
3.5 M
专家论证2.jpg
4.2 M
专家论证3.jpg
3.8 M
专家论证意见.jpg
3.8 M
专家签到表.jpg
3.9 M
采购人: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租赁)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76725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PDT无线基站运行使用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4个PDT无线基站的铁塔、机房和供电等基础设施,并包含相关设备的电费。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672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为延续性项目,为北仑公安警用无线通信提供保障。该基础服务需要满足三点要求,一是用于安装天线的塔桅高度不低于25米,二是机房高度大于3米,三是有稳定的电源保障,故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基础服务提供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一直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提供PDT无线基站运行的相关基础服务,有效保障PDT无线通信正常运行(且根据国家部委、工信部出台的有关政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线通信基站铁塔唯一提供运营商,提供无线基站运营基础服务)。
鉴于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的专业特点和技术要求,为保障公安无线通信的安全可靠、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的规定,建议“2024年度北仑公安分局PDT无线基站基础服务(租赁)”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进行本次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 宁波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A6幢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联 系 人: 陈金星
联系电话: 0574-86775125
传 真: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北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3754
传 真: /
地 址: 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公示申请表.jpg
4.9 M
专家论证1.jpg
3.5 M
专家论证2.jpg
4.2 M
专家论证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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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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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到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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