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大唐准东(2×660MW)工程锅炉等离子体燃烧器采购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大唐准东(2×660MW)工程锅炉等离子体燃烧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2-115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7月7日,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大唐准东(2×660MW)工程锅炉等离子体燃烧器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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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GN2017-02-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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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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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靖江市金钛特种钢机械厂 |
江苏国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京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55200 |
979104 |
1135200 |
公示期:自2017年7月10日 至 2017年7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