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义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5660.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安义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安义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
工程地址 | 安义县鼎湖镇龙安大道旁南边山 | ||||
建筑面积 | 108687.45 ㎡ | 结构/层数 | 框架/16层 | ||
招标范围 |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竖向设计、室外交通、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环境绿化景观及建筑(含外立面幕墙并二次深化)、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工程(含普通消防、气体消防、特种水消防、热水系统、场地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电气工程(含强电、弱电、变电所及室外线管工程、智能化系统)、暖通(含空调系统、实验室通风系统、排油烟系统)、主体初装修、精装修(含特殊装修如手术室、ICU)、场内道路及相关设施、人防、防雷、专业二次深化设计、地下车库、电梯工程、无障碍设计、绿色建筑节能等全部专业内容及其他配套工程(如高压氧舱、手术室净化、医用气体、医用废物废水污水处理、消防监控、氧站等区域),确保项目整体建成并能立即投入使用的所有设计工作。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使用性要求、经济性要求,设计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准。须按发包人设计要求、进度控制和经济性限额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通风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绿建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含园林景观和综合管网)等符合规范的全部施工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质期内的维护维修以及负责管理协调各承建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最终实际工程量以招标人确定为准。 采购范围:涉及有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09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特级 | ||||
投标报价 | 656606023.45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袁兰兰 | 注册编号 | 赣136151611167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 ||||
投标报价 | 662301318.74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周雅民 | 注册编号 | 赣136070701290;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662933777.85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李剑 | 注册编号 | 赣136151510591;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4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承诺内容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详见投标文件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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