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锦旗锡尼镇至塔然高勒供水保障工程施工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金额
2518.9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1506251506005470
预算金额2518.9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杭锦旗锡尼镇至塔然高勒供水保障工程
项目编号:N1506251506005470
公告标段(包)编号:N1506251506005470002001
Report
杭锦旗锡尼镇至塔然高勒供水保障工程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泽鑫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杭锦旗锡尼镇至塔然高勒供水保障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N1506251506005470002
标段(包)名称
 施工标段
标段(包)编号
 N1506251506005470002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2024年6月3日0时00分00秒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是;2024年6月7日17时30分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否
变更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4年06月03日通过《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的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3.2.3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计算方法变更为1、招标控制价:施工标段大写:贰仟伍佰壹拾捌万玖仟柒佰捌拾玖元整;小写:¥25189789元。其中包含暂估价和暂列金(如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凡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将作否决其投标处理。3、当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85%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中编制投标报价说明材料(内容不限于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主要材料的价格合理性),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说明材料缺乏说服力将否决其投标。若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85%且未提供投标报价说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清单变更为澄清文件清单
三、招标文件信誉要求变更为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正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②近年(2021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注:2021年至今处罚期内不可以参与投标,处罚期已过可以投标) (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4、关于农民工工资等的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
用”做出承诺。(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5、关于农牧民工工资内容的承诺书:严格执行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字 [2018]25 号) 及其相关配套制度②《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杭政办发[2019]24 号) 里的各项制度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泽鑫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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