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企业增资信息,广泛征集投资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项目编号:QT03201800003
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沙洲湖科创园
法定代表人:赵亮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200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及生产线、食品专用设备及生产线、食品磨碎器、电子测量仪器、光电一体化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上销售:食品磨碎器、光电一体化设备、电子元器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食药自动化装备
职工人数:98人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否
是否涉及企业员工持股:否
标的企业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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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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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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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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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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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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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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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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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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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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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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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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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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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益文鼎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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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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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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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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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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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大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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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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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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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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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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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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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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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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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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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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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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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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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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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3.7052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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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核准(备案)日期:2018年2月13日
评估机构:黑龙江正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 收益法
评估净资产(万元):12545.34
标的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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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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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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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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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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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9,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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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67,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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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13,2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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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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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0,6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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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3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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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9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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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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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8,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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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72,6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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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2,3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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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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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4,3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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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39,3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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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1,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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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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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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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5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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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9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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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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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7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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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2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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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6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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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
标的内容: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挂牌价格:人民币3600万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4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止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间: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17:30止,联交所接受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资格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意向投资方资格认定:挂牌期满,已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且经资格认定的意向投资方。
意向投资方报名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为契合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药机”)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结合未来发展方向,本次拟引进1名机器人行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是可对哈工药机提供资金支持等的合作伙伴。投资者认购哈工药机股权比例为22.2910%。
基本标准
1、投资者应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
2、投资者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增资资金来源合法,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600万元的资金证明,以确保有能力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增资款,并承诺履行增资协议所确定的义务。
3、投资者承诺自持有哈工药机股权之日不改变哈工药机的企业文化、发展理念和经营管理模式,保证哈工药机经营活动独立性。
4、投资者或其股东(若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则投资者或其普通合伙人,或其有限合伙人)具有机器人产业的相关背景,能为哈工药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及产业资源支持,增强哈工药机核心竞争能力,加速战略目标实现。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投资者承诺增资完成后按原劳动合同继续聘任原有员工,且应认同哈工药机现有薪酬分配体制。
2、哈工药机全体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
3、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新增股东足额缴付增资款之日期间的收益和亏损都由增资完成后哈工药机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4、投资者须同意以下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1)增资后哈工药机将改组董事会,共设董事5人。分别由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简称“智慧工厂”)委派3人,宁波市鄞州大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1人,新增股东委派1人。董事长由智慧工厂委派的董事担任。(2)增资前哈工药机监事会成员为3人,增资后监事会成员保持不变。
5、增资款全部交足之日前哈工药机的债权、债务仍由增资后的哈工药机享有及承担。
6、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哈工药机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哈工药机对投资者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投资者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投资者对哈工药机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哈工药机自身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7、原股东白相林已于本次增资项目挂牌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哈工药机全部股权转让给哈尔滨益文鼎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挂牌期间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研发、生产、市场销售等投入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增资终止条件:挂牌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战略投资者的,可以延期(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或变更引战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披露,按联交所挂牌的有关规定重新挂牌。
意向投资方报名需提交的文件
1、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签署的《意向投资方投资委托协议书》;
2、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复印件及意向投资方主营业务介绍;
7、意向投资方最高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8、资信承诺;
9、响应履约条件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
上述文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保证金缴纳
意向投资方须在挂牌期间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6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以到账为准,款项划入以下人民币账户: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695 0000 0000 46254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投资方报名期满资格认定未通过的及在整个增资交易过程中未出现违约情况且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则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还全额保证金;
2、若意向投资方在整个增资项目信息发布及整个增资交易过程中任何阶段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1)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
(2)产生2家及以上满足增资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时,意向投资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意向投资方不举牌应价的;
(4)最终投资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企业增资扩股协议》的;
(5)最终投资方未按《企业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支付增资价款(不含保证金)的,但如果《企业增资扩股协议》中对此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应以《企业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为准;
(6)意向投资方或最终投资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本次增资确定最终投资方的方式: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由哈工药机股东会审议确定最终投资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增资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及文号:《关于同意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增资扩股方案的决议》
联系方式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业务咨询电话:辜小姐0755-83881779 陈小姐0755-83002359 孔先生0755-83690783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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