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2021c1-003
预算金额12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G2021C1-003(招标文件编号:HG2021C1-003)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1年入侵检测系统(ID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128.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海关总署2021年入侵检测系统(ID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全国海关    (一)服务期限。
维保服务期为1年,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二)维保服务要求。
1.证书授权服务。
(1)乙方应提供正式的产品授权许可证,有效期至维保服务期结束,并提供产品许可证更新方案,指导甲方更新产品许可证。
(2)甲方产品许可证文件丢失时,乙方应重新提供有效的产品许可证。
2.硬件维保要求。
(1)乙方应对所维保硬件设备整机(含所有模块)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确保硬件设备维修后正常可用。
(2)同一产品1个月内出现两次或以上故障的,产品使用单位有权要求更换同等档次符合其使用需求的新产品。
(3)合同期满时,应保证所有维保产品处于无故障正常运行状态。
3.软件维保要求。
(1)乙方应对用户提出的软件(指本设备所使用的软件,下同)问题及与软件相关的日常运作和安装问题做出解答,并及时免费为甲方提供系统升级、规则库更新升级等服务,升级方式应包括手动升级和自动升级方式。
(2)乙方应在发现本系统最新漏洞时,根据产品情况进行测试、再协助甲方完成修复。对于系统0day漏洞、高危漏洞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并在72小时内完成修复,重要敏感时期应根据甲方要求进一步缩短修复时限。
4.备品要求。
(1)乙方备品备件库中应具备充足的备品备件存放数量,有效保证响应速度与供货质量。
(2)如果产品需返厂维修,或故障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需提供相同型号或各项性能规格不低于原有产品的备用产品供应急使用。
(3)所有更换的备件或新设备产品,均提供一年的保修期。
5.数据安全要求。
(1)若涉及存储介质更换,乙方不得回收故障存储介质,存储介质应由甲方保留处置。
(2)设备清洁、设备搬运、软件安装、软件升级、磁盘分区、数据备份等工作都必须经用户设备使用部门允许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私自保存、向第三方泄露甲方设备部署信息、安全策略及安全架构等信息及数据,并出具安全保密承诺书。
6.定期巡检要求。
乙方应向产品使用单位提供现场巡检服务,总署核心节点(北京、广州)每季度巡检一次,其余节点每年一次,定期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配置备份、系统健康检测、系统优化、维护保养,并提交书面服务报告,相关检查记录应由甲方人员签名确认。
7.咨询服务和故障处理时效要求。
(1)乙方应指派专人作为客户经理负责处理用户的需求,提供7×24小时的产品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在2小时内对产品使用单位所提出的服务请求做出实质性反应,出现故障时应在8小时内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如仍无法解决,在6小时内到达总署,24小时内到达直属海关现场,到达后48小时内解决故障。如故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需在5天内提供能正常使用的备机。
(2)故障处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提交详细的故障处理报告。
8.资质要求。
上述服务须为产品原厂商提供。如由代理商签订合同,须提供原厂授权函。
   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一)服务期限。
维保服务期为1年,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二)维保服务要求。
1.证书授权服务。
(1)乙方应提供正式的产品授权许可证,有效期至维保服务期结束,并提供产品许可证更新方案,指导甲方更新产品许可证。
(2)甲方产品许可证文件丢失时,乙方应重新提供有效的产品许可证。
2.硬件维保要求。
(1)乙方应对所维保硬件设备整机(含所有模块)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确保硬件设备维修后正常可用。
(2)同一产品1个月内出现两次或以上故障的,产品使用单位有权要求更换同等档次符合其使用需求的新产品。
(3)合同期满时,应保证所有维保产品处于无故障正常运行状态。
3.软件维保要求。
(1)乙方应对用户提出的软件(指本设备所使用的软件,下同)问题及与软件相关的日常运作和安装问题做出解答,并及时免费为甲方提供系统升级、规则库更新升级等服务,升级方式应包括手动升级和自动升级方式。
(2)乙方应在发现本系统最新漏洞时,根据产品情况进行测试、再协助甲方完成修复。对于系统0day漏洞、高危漏洞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并在72小时内完成修复,重要敏感时期应根据甲方要求进一步缩短修复时限。
4.备品要求。
(1)乙方备品备件库中应具备充足的备品备件存放数量,有效保证响应速度与供货质量。
(2)如果产品需返厂维修,或故障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需提供相同型号或各项性能规格不低于原有产品的备用产品供应急使用。
(3)所有更换的备件或新设备产品,均提供一年的保修期。
5.数据安全要求。
(1)若涉及存储介质更换,乙方不得回收故障存储介质,存储介质应由甲方保留处置。
(2)设备清洁、设备搬运、软件安装、软件升级、磁盘分区、数据备份等工作都必须经用户设备使用部门允许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私自保存、向第三方泄露甲方设备部署信息、安全策略及安全架构等信息及数据,并出具安全保密承诺书。
6.定期巡检要求。
乙方应向产品使用单位提供现场巡检服务,总署核心节点(北京、广州)每季度巡检一次,其余节点每年一次,定期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配置备份、系统健康检测、系统优化、维护保养,并提交书面服务报告,相关检查记录应由甲方人员签名确认。
7.咨询服务和故障处理时效要求。
(1)乙方应指派专人作为客户经理负责处理用户的需求,提供7×24小时的产品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在2小时内对产品使用单位所提出的服务请求做出实质性反应,出现故障时应在8小时内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如仍无法解决,在6小时内到达总署,24小时内到达直属海关现场,到达后48小时内解决故障。如故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需在5天内提供能正常使用的备机。
(2)故障处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提交详细的故障处理报告。
8.资质要求。
上述服务须为产品原厂商提供。如由代理商签订合同,须提供原厂授权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阔 王玮 吴晓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65195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65195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6519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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