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铝箔项目
辅助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新区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铝箔项目辅助设施 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金属液压打包机、数字式汽车衡、无线吊钩秤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新区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铝箔项目,主要生产以药箔、家用箔、电池箔、餐盒用铝箔、烟箔、软包装箔为主的单零箔及双零箔产品。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5万吨铝箔,一期项目总投资7.89亿元。本项目由主要生产设施(铝箔车间)、辅助生产设施、公用设施、仓储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组成。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纬五十三路以南,纬五十一路以北,经一路以西,FD27路以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包件,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
标段划分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和规格 |
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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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
金属液压打包机 |
台 |
2 |
工作方式:全自动; 处理能力:不少于2t/h; 压块尺寸:500×500×(200~400)mm ; 主缸压力≥100 吨; 液压系统压力>21Mpa。 |
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 |
招标范围内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要求及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项目招标内容包含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提供的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调试、试行、培训服务、验收和质保期等全部所涉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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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数字式汽车衡 |
套 |
1 |
额定称重:100t; 台面3.4m*18m; 基坑形式:浅基坑; 检定分度值 20kg.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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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吊钩秤 |
5t |
台 |
2 |
额定称重:5t、10t、20t; 准确度等级:OIML Ⅲ级; 电气防护等级:IP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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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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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t |
4 |
交货地点:兰州新区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铝箔项目现场
2.3项目预算:总预算¥1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其中:
第一包(01包):70.00万元;
第二包(02包):8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金属液压打包机(01包)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前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或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有不少于3台同类全自动铝箔金属液压打包机设备的供货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否决其投标。
3.2汽车衡、吊钩秤(02包)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前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或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有不少于4套同规格(3.4m×18m,100t)汽车衡供货业绩,12台无线吊钩秤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否决其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现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以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STJT-LY-2021004标书款, 01/02包件”。
账户名称:兰州新区商贸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甘肃银行兰州新区保税区支行
账 号:6613 0407 5084 3000 10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提前将公司名称、所报项目等信息发至电子邮箱841972472@qq.com,并联系本公司工作人员。招标文件以现场或电子邮箱方式获取。
4.3 邮箱递交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3.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3.3 标书款电子回单。(如需开具购买标书发票的,请在发送上述材料时,将开票信息编辑为word文档,一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 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新区商贸物流投资集团五楼第三会议室。
5.3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则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楼C区5楼
联系人:尚 恒
电 话:0931-6502556
邮 箱:951411574@qq.com
兰州新区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