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6110.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5588001001
预算金额6110.7万元
招标公司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宾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志强173252989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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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5588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GYZB-2023-021项目名称: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含渠道生态功能恢复及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两部分,其中渠道生态功能恢复 9.1km,主要通过建设生态驳岸、搭建生物栖息地、设置生态砾石床、恢复水生生物等生态措施净化水质,并将湿地出水循环至排渠; 湿地生态功能恢复工程主要包含新建1座 46.7亩人工湿地、湿地复氧系统及应急措施等。项目总投资:6110.7 万元建设地点:高阳县庞口镇服务期限:(1)勘察周期:勘察周期20天,并提供相关服务至竣工验收为止;(2)设计周期:1)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20天、施工图设计:20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全部勘察、测量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施工驻场服务,如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1 年度 (或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2023年01月 0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3 09:00至2023-11-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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