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8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674518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长沙县北山镇新桥集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33001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博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北山镇新桥集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33001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站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50T/d(分体式) 1 395400
2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站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40T/d 3 988500
 合计金额小写: 13839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叁仟玖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设备规格:

40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数量3套(排放标准:一级A)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0T/d

1、A/O+MBR处理工艺模块 2、污水处理设备主体及污泥消减模块(国标内外防锈防腐) 3、除臭模块,不产生臭气污染 4、自动控制模块,电气自动控制均采用进口元器件,含PLC控制。

博方,湖南

1

156500

156500

2

污泥回流泵

Q=2.09m?/h,H=10m,N=0.55Kw

阳光泵业,上海

2

2700

5400

3

抽吸泵

1.5WZB-55K1

阳光泵业,上海

2

2700

5400

4

膜反洗泵

JET1500A

阳光泵业,上海

1

2700

2700

5

风机

Q=0.086m3/H,N=1.5Kw

章丘鼓风机、山东

2

9500

19000

6

紫外消毒器

格林诺斯、山东

1

9500

9500

7

配套电缆、管道及阀门

1、40T/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配套,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2、设备50米内设备配套安装用按实际情况

国标,现场采购

1

28000

28000

8

配套土建

按现场实际情况40T/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配套

现场施工

1

75000

75000

9

调试安装

博方,湖南

1

15000

15000

10

运输

博方,湖南

1

13000

13000

小计

329500

40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合计

988500

设备规格:

50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分体式设备),数量1套(排放标准:一级A)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50T/d (分体式设备)

1、A/O+MBR处理工艺模块 2、污水处理设备主体及污泥消减模块(国标内外防锈防腐) 3、除臭模块,不产生臭气污染 4、自动控制模块,电气自动控制均采用进口元器件,含PLC控制。

博方,湖南

1

211400

211400

2

污泥回流泵

Q=2.09m?/h,H=10m,N=0.55Kw

阳光泵业,上海

2

2700

5400

3

抽吸泵

1.5WZB-55K1

阳光泵业,上海

2

2700

5400

4

膜反洗泵

JET1500A

阳光泵业,上海

1

2700

2700

5

风机

Q=0.086m3/H,N=1.5Kw

章丘鼓风机、山东

2

9500

19000

6

紫外消毒器

格林诺斯、山东

1

9500

9500

7

配套电缆、管道及阀门

1、50T/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配套,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2、设备50米内设备配套安装用按实际情况

国标,现场采购

1

30000

30000

8

配套土建

按现场实际情况50T/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配套

现场施工

1

85000

85000

9

调试安装

博方,湖南

1

15000

15000

10

运输

博方,湖南

1

12000

12000

小计

/

/

/

/

/

/

395400

合计报价

13839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合同采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535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设备到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114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说明: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后(要求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1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设备运营维护期满后(整体设备质保期壹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无息),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 湖南博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300179706105250980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整体设备质保期壹年

5.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2.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5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要求设备出水水样送至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完工后,其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达到验收标准;质保期内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排放水质不达标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修复。)

5.3.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3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并报同级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5.3.4乙方需委托经甲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6.1.1按乙方要求提供设备安装及调试必需的场地要求如因甲方原因,乙方货物发至现场且安装调试人员到位后,现场条件无法满足安装及调试的需要,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人工工资、卸货费用、人员差旅费、保管费等)由甲方承担。人员差旅费标准按每人500元/天计算。

6.1.2按合同约定及时且足额向乙方支付货款。

6.1.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6.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6.2.1指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指导施工,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设备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完工交付使用

6.2.2负责在调试期间为甲方免费提供设备操作维护、维修培训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6.2.3交付使用后继续为甲方提供项目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7.违约责任

7.1乙方的违约责任:

7.1.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500元/天补偿甲方损失,该损失由甲方直接从后期货款中扣除。

7.1.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2甲方的违约责任:

7.2.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2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对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北山镇蒿塘社区 地址: 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嘉园商务公寓楼、办公楼、写字楼、边廊1703房
法定代理人: 商瑜 法定代理人: 欧灿林
委托代理人: 袁理 委托代理人: 王琴
电话: 0731-86745185 电话: 0731-89606620
传真: 0731-86745185 传真: 0731-89606620

附件列表
  1. 智能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技术参数.docx智能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技术参数.docx
  2.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8货物类%29.docx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8货物类%29.docx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3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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