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训综合楼医用气体、呼叫对讲系统
金额
46702.8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0-110
预算金额46702.84万元
招标公司漯河市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柏高飞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邯郸市瑞康供氧设备有限公司46702.84万元
中标联系人闫春影15128925785
公告正文
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训综合楼医用气体、呼叫对讲系统
一、合同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0-110-A | ||||||||||
二、合同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训综合楼医用气体、呼叫对讲系统 | ||||||||||
三、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0-110 | ||||||||||
四、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训综合楼医用气体、呼叫对讲系统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漯河市中心医院 | ||||||||||
地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4号 | ||||||||||
联系人:柏高飞 | ||||||||||
联系方式:13721399920 | ||||||||||
2.供应商(乙方):邯郸市瑞康供氧设备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邯郸 | ||||||||||
联系人:焦苗苗 | ||||||||||
联系方式:15128925785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4670284.07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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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05月30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5日 |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
- 气体合同及中标通知书.pdf气体合同及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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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ngp.gov.cn/henan/content?infoId=544364&channelCode=H60140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漯河市中心医院
承包人(全称):邯郸市瑞康供氧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
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
训综合楼医用气体、呼叫对讲系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训综合楼医用气体、呼叫对讲系统工
2.工程地点:_漯河市中心医院院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14【148】号文
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自筹。
5.工程内容:医用气体系统安裝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漬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进场后两个月内完成水管、风管及其他隐蔽
项目施工,保证不影响内装修吊顶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
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柒万零贰佰捌拾肆元零柒分(¥4670284.07元);
其中:
第2页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陆佰贰拾柒元壹角玖分(¥29627.19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法律规
人民币(大写)
元)
数学实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戒如下
人民币(大写)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工程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闫春影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总蔽
(6)图纸;
开竣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
第3页
(该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
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
责任。
发包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
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法定
八、词语含义
签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组地
本合同于2019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三定
本合同在漯河市中心医院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电传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电子
十二、合同生效
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柒份,承包人
执五份。
(以下无正文)
第4页
(该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心备有
发包人盖章):漯河市中心医院承包人(盖章):郎郸市瑞康供氧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工业园区东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056108
法定代表人:`王海蛟
法定代表人:李芳丽
委托代粗人:ME⊥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0310-5526807
传真:
传真:0310-5526807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
账号:
账号:866040100100006184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同》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变更通知、补充合同、招标文件、招
标答疑、补充答疑及有关工程洽商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联系电话:13323956110
电子信箱:359011916@qg,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21号河南教育学院教育中心3
楼
1.1.2.5设计人:
名称:
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甲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23
第7页
层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_。
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规划红线图。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
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
规执行。
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的施
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第8页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⑦)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合
(9)发包人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合同来往信函、承诺书及双
法律法
方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
⑩0.标文件及其附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关的施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承包人
提供_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套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施
工图纸。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整体工程的总进度及月形象
进度施工计划表(要求按横道图及双代号网终图两种方法编制)
及机械设备、劳务安排计划表;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整体工程的
总进度及月形象进度施工计划表(要求按横道图及双代号网络图两种
第9页
方法编制)及机械设备、劳务安排计划表,开工后每月25日前提供
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四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不能遗失、泄露、转让,竣工后原则
上收回。发包人不承担保密措施费。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
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柏高飞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约定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出入现场的权利已经取得,各项手续已
经办理,符合进场条件。施工场内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
第10页
承担费用。
1.10.3场内定通
关于场外交通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
关于发包人失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
交通设施的约定=「竺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
保养、移位及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
要道、人行道遭重气人负担。若承包人防护不力所产生
的费用由承包人三
1.10.4超大在和的运输
运输超大些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
他有关费用由三三
1.11知正产
1.11.1关于发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
制或委托编制在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
性质的文件作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上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2天于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
通用条意
关于承包人上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包儿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
密的使用费在式:热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错误的修正
第11页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因非承包人原因引
起的工程量增减,工程量据实调整。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
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
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
执行(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的原则是: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2016》及有关计价文件和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
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算综合单价按照(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的优
惠幅度同比例下浮。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
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予以週
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柏高飞;
身份证号:500234199109271335:
职务
联系电话:13721399920;
电子信箱:bgaofei@126.com
通信地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6号
第12页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三如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监督
工程质量和进度。三三程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权
及与本工程建设一事宜
2.4施工现场工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重现
关于发包人变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
2.4.2提供施二些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合同签订
后7天内向发人整体工程的总进度及月形象进度施工计划表
(要求按横這络图两种方法编制)及机械设备、劳务安
排计划表。开工三每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
度计划。
2.5资金来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变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共支村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保的形式:无。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般义务:负责施工全过程、周边协调工作,因协
调不力造或玊延、工程费用增加等,由承包方负责:协调处理
施工现场气三苎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并承担相费三
第13页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肆套,交工资料肆套及
电子版U盘一套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须在竣工验收前向发包
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肆套(含建筑、安裝竣工图),通过监理及发
包人的审核后,承包人才可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一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照通用条款要求向发包人
移交竣工资料并及时退场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闫春影
身份证号:23230319811060820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00105901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冀21314180647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冀建安B(20170073287
联系电话
13937397134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
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
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工程
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
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
工期。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担任职务。进
场施工后,发包人若发现施工队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
成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50%,厘
保证金扣除后,投标中的各类人员仍须到场;项目经理忽视工程质
量、进度、难以胜任者,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3、承包人
的要求、通知的处理形式: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包
人项目经理答字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后递交,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
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
字并加盖承包人公章。。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整个工程施工期每
周五天到场,并保证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有权对承包
人处以每天5000元的罚款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合同额
第15页
的5%且不低于30000从履约保函或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报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及施
工企业的执业资格、企业资质等方面进行处理,中标的项目经理仍须
到场,发包人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有关处分处罚。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
可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
的期限:开工前7旦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可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有权
对承包人处以每天2000元的罚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
人同意不得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发包人将
扣除承包人合同额的10000履约保函或工程款中扣除,同时
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人
员及施工企业的执业资格、企业资质等方面进行处理,中标的项目管
理人员仍须到场,发包人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有关处分处罚发包
人可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批
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3.34条处理。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工程包括: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_。
主体结枃、天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_。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执行通用条意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银行保函。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
保函。①承包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银行
保函,作为对项目合同履行、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担保②承
包人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致使发包人可依照施工合同约定行使主
张违约金的权利时,发包人有权直接从上述银行保函中扣除相应的违
约金额。③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综
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
第17页
通过竣工质量验收30日内发包人将保证金(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
款项)一次性无息返还承包人。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工程师授权通知书以及发包人
以书面形式委托监理工程师的其他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
定:由承包人承担。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邓小丽
职务: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0400521
联系电话:15539552379
电子信箱:359011916@qq.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21号河南教育学院中心3楼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工程变更、签证;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
的认可或确认:停工、复工指令;工程款拨付;其余按本工程《建设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执行。详见监理工程师授权通知书
第18页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
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前48
小时通知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参考执行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下发文件。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第19页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运输车辆应
符合漯河市“创卫”、“扬尘治理”要求。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讧后
28日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
60%;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同期支付。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财务专户和经监理审查通过的安全文明施工实
际投入一览表,并按规定专户核算、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施工图纸后,开
工前7且。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
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日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
意见的期限:7日内。
7.3开工
第20页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七且。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
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
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委托设计单位向承包方对接_。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发包人未能按约
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出现重大技术或施工间题无法立即解
块延期较长的;(3)由发包人造成的延误:(4)经发包人、监理工
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天给予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罚款:工
期延误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
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履
第21页
约保证金。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
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遭遇不利物质条件造成
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未拆迁征地、5天以上连续降雨);
(2)
(3)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
格、数量要求:施工投标所有设备、管道样品、品牌报送发包人认
可,且与投标一致或参数高于投标要求;所有设备及材料最终选型选
取需报审发包人最终认可方可进场。
第22页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对于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省、市有
关造价政策性调整的文件按实调整。调整原则如下;1、施工中发包
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一般情况应提前3天(重大变更提前
10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
批准建设规模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
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
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
第23页
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
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
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
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
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参照合同专用条款第1,13条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
第24页
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
及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在
合同工期范围内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承包人投标书中有漏项或
少计工程量的子目,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报价在其它项目计价中已经
包括,其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不再给予调整_。
设备及材料价格调整范围:漯河或郑州信息价所包含的材料设备信
息价,其余不予以调整,首先参考漯河信息发布价,其次参考郑州信
息发布价。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
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
第25页
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发包人在招标控制价中给定的材料
及设备的价格。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
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
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
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
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
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_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
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
为基础超过士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总承包服务费:本分包工程承包人需要对总承包单位支付总包
服务费,计算基数为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不含工程设备),费率按
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不含工程设备)的3%计算。
总包服务费支付:分包人每次收到工程款后按比例支付给总承
包人,或由发包人从分包人每次工程款中扣除直接付给总承包人。
服务内容为:现场施工管理(含安全文明管理)、竣工验收资料
汇总,提供水电接驳(费用自理)、垂直运输、洞口预留的费用。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第26页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险围:(1)人工费料价格波动未达到调整幅烹要
求。(2)施工管理不当带来的人工、机械的窝工,材料使用不当带来
的材料浪费等,管理不善带来的管理费越支。(4)经营不善使墨
经济效益下隆。(5)备及材料价格调整范围:《漯河工程造
息》和《郑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所包含的材料设备信息价。
余不予以调整,首先参考漯河信息发布价,漯河信息价不全者可参
郑州信息发布,其余设备及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如因发包人招标时提
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増加新的工
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式确定:(1)合中已
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照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目中
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或
类似的综合单价,但可套用相应子目的,按照相应定额项目乘以浮动
率计算,浮动率=(中标价/控制价)*100后经发包人确认形成变更
价格。套用相应定额是指按《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HAO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
及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不再进行浮动。2、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增减幅度在15%
以内(包括15%)的,执行原有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时的工程量综
合单价);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造价超
第27页
过正负0.1%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6).6.2项,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
整。3、合同履约期内人工费调整办法: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
4、如由承包人自身的原因致工程量清单漏项,由承包人负责,不予
调整。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_/。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国家规范定额执行。
12.3.2计量周期
第28页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同支付节点周期。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付款方式
12.4.1本项目设备款和工程安装进度款分别约定付款方式和周
期。
12.4.3安装总价付款方式:氧气、吸引、压缩空气主、干管道
病房楼内施工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25%,房间支管路、设备带安装
完成即支付合同价款的15%,设备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待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15%,待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决算
审计总价的97%,最后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且
达到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标后,无息支付所有余款
12.4.2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2.4.3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第29页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
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
且内完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
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
第30页
金的计算方法:热行通用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意
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
资料后7天
法为:热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热
签发后14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条款。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提交书面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_/。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手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书的违约
14.2竣工结算审核
第31页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30日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本工程结算审核
步骤,施工单位上报结算后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进行
预审核,预审完成后报送市财政、审计部门接受审计,审计完成后结
算完成。(2)为方便核对,减少核对时间,承包人申报的结算额与
发包人审定后的结算额的差额不得超过发包人审定后结算额的10%
否则,发生的劳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支付,劳务费用按发包人审定后
的结算额与承包人申报的结算额的差额的2.6%计算。(3)工程竣工
结算总造价由下列两部分组成:①本合同固定价款部分;②可调整部
分工程价款。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捌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双方约定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
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照投标人承诺,且不少于24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第32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
旦内。
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
结算审核
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公司进行
完成后结
蓝算额与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的10%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人审定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竣工
(2)结算审计金额3%的工程款;
调整部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_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
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证书的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照投标人投标承诺且不少于24个月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2小时内;若承
包人未在规定时间或合理时间内响应维修和维修完成,发包人有权自
第33页
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保修费用将以实际双倍维修费丛承包方质保
金中予以扣除。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
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以下达开工通知为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
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应损
失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
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
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
应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
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34页
方质保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
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
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
通知
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
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国家标准的;3、承包人违约后,发包方要求违
任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方应在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而不
履行者。
自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损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依据发包人制定的施工
企业及现场管理办法确定
符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情况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参考通用条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
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
17.不可抗力
致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第35页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
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5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第36页
的其他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2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37页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漯河市中心医院
承包人(全称):邯郸市瑞康供氧设备有限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就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训综合楼医用气体、呼叫对讲系统(工程全
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
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
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
定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仼期为_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仼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第38页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
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抢修。
理条例》,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工程全
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
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质量保修
五、保修费用
有防水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排水管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双方约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
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以下无正文)
下
留习
限
发包人(盖章):漯河市中心医院承包人(盖章):邯郸市瑞康供氧设备
5年;
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大民东路64号地址:河北省邮郸市邯山区工业园区东区
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0310-5526807
传真:
传真:0310-52680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
账号
账号:866040100100006184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056108
起计算。
格之日
第39页
中标通知书
邯郸市瑞康供氧设备有限公司
你方于2019年04月12且所递交的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训综
合楼医用气体系统、呼叫对讲系统项且(项且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
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467028407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项目负责人:闫春影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漯河市中心医院与
我方签订施工合同。
特此通知。
★丽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王
和城
(签章)
海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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