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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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白岘乡访贤村千井湾水泥用石灰岩矿250万吨/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扩建项目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县煤山镇

投资2133.25万元,将矿山生产规模由120万吨/年提升至250万吨/年,开采矿种和开采方式均不变,本次扩建项目不增加工艺设备,主要通过增加开采作业时间从而提高开采规模;原矿界南侧因涉及到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启动的原思姑亭矿孤峰区域生态治理工程,对原矿界进行调整缩小,调整缩小后开采范围的面积为0.5749km2,减少面积1468.51m2。扩建后,现有项目生产规模的120万t/a矿料依然全部进入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加工区,扩建后增加的130万t/a矿料均作为原料直接外售。
2023年8月2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art/2023/5/17/art_1229208555_58957148.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做好露天矿山粉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钻孔、爆破、铲装、运输等各阶段粉尘控制要求,加强矿区道路硬化和洒水抑尘,工作面应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的产生,确保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自行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有关规定。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泥、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劳保用品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化处置;其他剥离物、沉淀泥沙作为水泥配料外运水泥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改善爆破参数,控制装药量,加强矿上设备、车辆的运行维护,对故障设备和车辆及时安排检修,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矿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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