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李沧区]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李沧区]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青岛中睿必得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移动法务通服务项目 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1.2采购项目名称:移动法务通服务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电信服务[C0301]1项
1.4采购项目预算:44.0016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李沧区人民法院移动法务通信服务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保障办案需要,提高信息化水平,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为干警办理了移动法务通信服务,服务提供商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李沧联通,合约期为3年,将于9月底到期,需进行续约。关于与移动法务通信服务项目的招标方式,我院拟使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一、为实现移动办案、移动办公等功能,青岛联通为法院系统架设了VPN虚拟专用网络,实现手机与内网信息的交换,更换服务提供商后,虚拟专用网络的相关设备将无法使用,造成浪费,并且基于VPN虚拟专用网络的业务程序也无法正常运行。二、法官手机号码经过去三年使用,已成为法官办案、办公对外联系的较固定方式,已纳入全市法院系统通信录,为外界所熟知,更换服务商会更换号码,给工作带来不便。三、我院固定办公电话的服务提供商也是青岛李沧联通,青岛李沧联通为我院提供了固话使用小号拨打手机,手机使用小号拨打固话,固话手机互拨通信费用减免等附加服务,更换服务提供商后这些功能将无法实现。本项目是2015年9月我院购买的移动法务通信服务期满后的续约跟升级,为了日常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避免更换服务提供商造成的工作不便及损失,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取本项目原服务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分公司继续进行服务。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分公司
4.2供应商地址:青岛市李沧区308国道769号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8-09-18起至2018-09-26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 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
E-mail:/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66878705
传真:/
联系人:程绍峰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中睿必得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D2栋302
E-mail:qdzrbd2017@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13853298308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延安路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38050301040010747
联系人:刘工
8.3财政部门: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
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467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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