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桥河路东延(扬子江路-经八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28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sfjsz2023100011
预算金额1288.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超18168264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二桥河路东延(扬子江路-经八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桥河路东延(扬子江路-经八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工程编号YZSFJSZ2023100011工程名称二桥河路东延(扬子江路-经八路)建设工程招标人名称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扬州市行政审批局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财政工程地点西起扬子江路,向东延伸终于经八路工程规模道路全长497.873米,红线宽22M,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标准断面宽22m,断面布置为:人行道4.0m(含2m绿化带)+混行车道(14m)+人行道4.0m(含2m绿化带)。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YZSFJSZ2023100011001二桥河路东延(扬子江路-经八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1288.52023-10-26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公告发布日期2023-10-26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投标保证金帐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29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6月12日公告开始时间2023-10-26公告结束时间2023-10-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二桥河路东延(扬子江路-经八路)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桥河路东延(扬子江路-经八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子津街道西起现状扬子江路,途径规划三路、东至规划经八路。2.1.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497.873米,红线宽22M,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标准断面宽22m,断面布置为:人行道4.0m(含2m绿化带)+混行车道(14m)+人行道4.0m(含2m绿化带)。2.1.3合同估算价:1288.5万元2.1.4工期要求:1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9日,竣工日期:2024年06月12日2.1.5其他: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新建、建设雨污管网、绿化、海绵城市等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企业自2018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0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四、招标文件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1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00秒。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六、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七、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吴超电话:电话:18168264777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14981102@qq.com十、备注备注:2023年10月26日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传真电话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联系人吴超传真电话18168264777邮编E-mail314981102@qq.com1.招标文件正文.pdf2.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3.二桥河路东延(扬子江路-经八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相关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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