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至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697.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97.89万元
招标公司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川达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至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以隆发改审〔2024〕1
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估算投资1697.8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1547万元)及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隆德县温堡乡东北侧,涉及新庄村、前进村,陈靳乡南侧,涉及高阳村、民联村、新和村,耕地集中连片。项目区北临陈靳村村界,
南至甘肃边界,西临温堡乡夏坡村村界,东以新庄村村界为界。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9100亩,其中新建910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田块整治工程
项目区田块整治面积9100亩,推土方436.22万m³; 田埂修筑4.55万m³,根据现状地块情况,对E、F、G 三个区域部分地块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及回覆,其中E 区
域土壤剥离及回覆1210亩,F区域土壤剥离及回覆1082亩,G区域土壤剥离及回覆333亩。田间道路工程
新建田间路共1条1.76km, 田间路路面宽5m, 铺砂宽度4m, 铺10cm 厚砂砾石;规划生产路63条21.53km, 为3m宽素土路面。
(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在田间路单侧种植农田防护林,共种植云杉587株,种植株距3m。
(4)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在整治后的田块上进行深机耕(深耕30cm+旋耕)9100亩、 增施有机肥9100亩,增施有机肥标准为粉末有机肥400kg/亩,共增施有机肥3640吨。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八个标段,分别为: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
隆德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
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5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4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
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屏》。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形式。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一至三标段: 2024 年 2 月27日 9 时00 分,四至五标段:2024 年 2 月27日 10 时00 分,六至八标
段:2024 年 3 月7日 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隆德县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川达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二期4B-109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宁夏川达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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