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合同
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一期)运营服务合同
项 目 编 号:DZC20192408
计 划 编 号:ZCB20192475
甲 方: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乙 方: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一期)运营服务采购B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 服务内容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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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一期)运营服务项目 | 负责对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项目(45处运营站点,1200个锁车器,1100辆自行车)维持现有规模、现有模式提供三年的运营管理服务。 | 项 | 1 | 2932000元 | 293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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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叁万贰仟元整 (¥2,932,000.00元) |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由中标单位负责对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维持现有规模、现有模式提供三年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站点现场管理、车辆调度、自行车卡办理、站点车辆及环境卫生、所有硬件日常维修处理、设备更新和免费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自行车芯片、一线运营人员日常管理(含招聘、培训、考核、调度)并承担人员全部的社保和工资、宣传、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同时包括负责对目前正常使用的公共自行车投保三年的意外伤害险。
1、站点完好率
除站点停电、迁移、人为恶意破坏等客观因素外,区域内站点完好率大于98%。如出现站点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从后台系统显示或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开始计时,保证24小时内完成整改(如因客观因素而产生的大面积瘫痪问题,恢复期限则协商解决)。
在运营过程中如遇有市政改造临时拆除公共自行车站点,须在市政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不能恢复的,必须另选址重建,确保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规模保持在45处站点。
2、锁车柱完好率
锁车柱完好率大于98%。对故障锁车柱,从后台系统显示或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开始计时,保证2天(48小时)内整改完成。
3、站点设施(站点底板、锁车柱、站点控制器等)维护
站点设施保持完好,标识清晰,无严重锈蚀、破损现象,如出现上述及类似问题,保证于5个工作日内解决。
4、自行车维护
自行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修,车况完好率大于98%。故障车辆不得投放使用。自行车车身出现严重锈蚀等有损外观形象等问题,保证一周(7天)内修复或调换。修复期如超过一周,调度同数量自行车弥补缺额。自行车的维修、维护及所有零配件费用全部由中标运营标的的单位承担。
5、运转调度管理
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使用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调度运转管理;根据每个站点的用车规律,考虑高峰及非高峰时段,做到重点保障兼顾一般,合理调度站点车辆配额,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的归还。站点投放率大于95%;各站点车辆数以空满为控制标准,保证1小时以后报警消除;在保障重点的前提下,一般站点出现全部满车或全部空车情况超过不高于5%;
6、站点卫生管理
站点设施,包括底板、锁车柱、站点控制器、自行车等设施保持清洁,(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除外),无积泥、无污垢、无严重浮灰,站点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7、客户服务
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电话;客服热线需24小时通畅,做到有问必答,不能即时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告知原因及处理时限,承诺的事项在期限内完成。处理好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督办单等事项,一般性投诉处理当日完成。
8、用户反馈
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率统计,保持用户满意率在93%以上。
做好每项投诉的回复和整改,降低投诉率。
9、服务标准
(1)24小时自助借还车;办理租车卡,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理,随时开通,教会使用方法;办卡正确率100%;提供扫码租车功能,用户使用智能手机能借还公共自行车。
(2)产权归属。本项目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锁车柱、站点控制器、系统管理软件等所有软硬件归采购人所有。服务期开始,采购方将原所有软硬件设施设备移交中标人运营服务,服务期结束,中标供应商保证设施完整移交后其能正常使用。
(3)考核。由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每月考核,按考核结果半年度兑现服务费。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特制定如下考评细则:(考核细则根据每年实际运营情况作适应调整)
考评工作的组织:由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运营管理按月实施综合考评。
考评目的:监督、检查日常运营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系统效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考评方法及内容:考评采取每月固定抽查与日常监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站点管理、锁车柱管理、设施维护、车辆状况、运转调度、站点卫生、客户服务、用户反馈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汇总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费用全额支付;低于90分,则考核费用的支付金额=考核费用*(考核得分/90)*100%。
具体考核项目及标准如下:
1、站点完好率(6分)
除站点停电、迁移、人为恶意破坏等客观因素外,区域内站点完好率大于98%。如出现站点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从后台系统显示或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部门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开始计时,给予24小时的整改时间(如因客观因素而产生的大面积瘫痪问题,恢复期限则协商解决),如未按期限排除故障,每个站点每超时一天(24小时)扣1分,直至恢复正常使用。
2、锁车柱完好率(20分)
锁车柱完好率大于95%。对故障锁车柱,从后台系统显示或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部门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开始计时,给予2天(48小时)的整改时间,如超时修复,每超时1天(24小时)每个锁车柱扣1分,直至修复。
3、站点设施(站点底板、锁车柱、站点控制器等)维护(8分)
站点设施保持完好,标识清晰,无严重锈蚀、破损现象,如出现上述及类似问题,应于5个工作日内解决,超期处理的,视情况每处每天扣1-2分。
4、自行车维护(8分)
自行车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车况完好率大于95%。刹车失灵、前后轴紧固螺丝松动、铃铛失灵等故障车辆不得投放使用。抽查30辆,故障超过5辆,视故障性质和程度每辆扣1-2分。
自行车车架出现严重锈蚀等有损外观形象等问题,确保一周(7天)内修复或调换。如超期修复,每辆车每天扣1分,直至修复使用。修复期如超过一周,应调度同数量自行车弥补缺额。
5、运转调度管理(30分)
根据大庆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使用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调度运转管理;要根据每个站点的用车规律,考虑高峰及非高峰时段,做到重点保障兼顾一般,合理调度站点车辆配额,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的归还。
(1)站点投放率应大于95%,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2)各站点车辆数以空满为控制标准,保证1小时内报警消除,1小时以后如报警未消除,每个站点扣2分;
(3)在保障重点的前提下,一般站点出现全部满车或全部空车情况超过不能高于5%,若超过则每个站点扣1分;
6、站点卫生管理(8分)
站点设施,包括底板、锁车柱、站点控制器、自行车等设施保持清洁,(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除外),无积泥、无污垢、无严重浮灰,站点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如抽查发现不达标,每处酌情扣1-2分。
7、客户服务(10分)
客服热线需24小时通畅,有专人值守,做到有问必答,不能即时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告知原因及处理时限,承诺的事项必须在期限内完成,一般性投诉处理当日完成。限期内未完成,每起扣1分。
如有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督办单,经确认负有责任的,视影响程度,每起扣1-2分;
8、用户反馈(10分)
(1)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率统计,用户满意率在80%以上为合格,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2)重复投诉率:如同一事项投诉重复三次,一次性扣5分-10分。
(3)奖励:如获得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1分-2分,当月最多加5分。
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
1、各个公共自行车站点24小时全天候通借通还。
2、中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不少于16 人的劳动者(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它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年递增等因素)。
3、负责建立各项运营管理制度,完善运营机制,负责支付员工的工资、福利等。
4、负责项目的公益推广、媒体宣传(包括通讯报道)、项目介绍以及使用说明、每个站点的功能简介及站点的分布示意图。
5、站点现场管理:要求每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每天都有人员对各站点进行现场督管并对设备、车辆、场地进行保洁以及现场的紧急调度,确保管理有序、运营正常、环境整洁。
6、负责租车卡办理和发放,收集办卡资料存档,接受监管单位管理,办卡费用代收代缴到监管部门指定账户。
7、故障报修及维修处理(提供检修、巡视报表)。
8、设备的更换和保养(明确设备更新内容、周期并提供保养记录)
9、运营人员日常管理(含招聘、培训、考核、调度)、宣传等。
10、中标人对项目管理、运营、维修承担全部责任。
11、运营中一切安全责任都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2、因本项目运营管理造成第三方意外伤害等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签约服务期为3年(2020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
注:此次中标价为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3年的服务费。2021年7月31日前续签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第二年的合同;2022年7月31日前续签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第三年的合同。
交付使用期:2021年7月31日前服务验收完毕。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由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每月考核,按考核结果半年度兑现服务费。考评采取每月固定抽查与日常监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站点管理、锁车柱管理、设施维护、车辆状况、运转调度、站点卫生、客户服务、用户反馈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汇总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费用全额支付;低于90分,则考核费用的支付金额=考核费用*(考核得分/90)*100%。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3、如采用转帐汇款方式的采购人开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庆房支行
账号:23050166375100000053
4、履约保证金交纳共有二种方式:转帐汇款、保函支付。
第五条 验收
(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阶段服务或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资料;
(二)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盖章):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 乙方(盖章):永安行科技股份
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柳街6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法定代表人:于睿?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459-5975033 ? 联系电话:0519-81186701
签订时间:2020年7月28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开户账号:506664166054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