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台儿庄区中医院新院建设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70405230419001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枣庄环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宜民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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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中医院新院建设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台儿庄区中医院新院建设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3704052304190013  

二、项目名称:台儿庄区中医院新院建设监理项目

三、招标单位:山东台儿庄古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单位:枣庄环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评委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最终

得分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评委8

评委9

枣庄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7.22

9.18

0.00

0.00

68.20

63.10

49.40

58.50

51.00

58.04

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77.58

9.42

5.00

3.00

69.30

64.70

52.50

59.30

55.00

60.16

枣庄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72.64

9.18

2.00

0.00

69.70

65.70

53.50

61.40

57.00

61.46

滕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技术服务中心

84.72

7.00

5.00

5.00

71.70

68.60

56.00

72.30

70.00

67.72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87.39

8.71

5.00

5.00

71.80

67.70

61.00

72.90

70.00

68.68

 

六、废标情况汇总表:

  1. 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费费率(%

评标结果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王宜民

0.78

中标

中标单位: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王宜民

中标价:监理费费率0.78%

开标时间:2023年511    建设规模28490平方米

   

 

八、 中标候选单位主要监理人员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证号

养老保险

总监理工程师

王宜民

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37002704

已缴纳

专业监理工程师

胡洋

助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37020922

已缴纳

专业监理工程师

徐超

/

山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

VA20210792

已缴纳

监理员

龙尚

/

山东省监理员

PA20220571

已缴纳

监理员

李卫国

/

山东省监理员

PD20220038

已缴纳

 

九、类似工程业绩

 

序号

开工

日期

质量

等级

1

蓝橙(国际)科创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监理

102146.02㎡

2020.4

合格

2

枣庄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园工程(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枣庄)、枣庄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EPC项目监理

40700

2020.4

合格

3

枣庄科教创新示范园(一期)二期B-1地块工程监理

31000

2021.11

合格

4

梁山县医养健康项目(监理)

339015㎡

2020.12

合格

5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档案馆新建工程监理

3223.88㎡

2021.5

合格

6

黑龙江省旅发大会牡丹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服务

32000㎡

2021.10

合格

 

十、中标单位荣誉奖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获取奖项

颁发单位

日期

备注

1

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分行农银大厦工程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9.12

国家级

2

中纺CBD商业中心工程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9

省级

3

杭政储出【2014】4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9

省级

 

、公示说明:1、评委4评委8为各评委对各投标人监理大纲的评审得分,评委9为所有评委监理大纲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委1为报价得分,评委2为项目监理机构得分,评委3为企业社会信誉得分。最终得分为监理大纲最终得分、报价得分、监理机构得分、企业社会信誉得分之和。2、五位评标专家负责投标单位的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3、招标文件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总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 2023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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