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11820240929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54.0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50011820240929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10-11 16:10
递交时间:2024-10-11 16:1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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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540,716.4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川区农村供水管网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南部片区第一期)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农村供水管网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南部片区第一期)”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1、P18 3.4投标保证金中要求“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请问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或纸质投标保函的截止时间大于等于投标截止时间是否即可满足要求?2、技术部分是否需要编制目录?投标函部分、经济部分以及资格审查部分的目录是否无需编制页码?3、投标函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已经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无需修改为实际内容维持现状即可?4、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是否可以按以下信息填写?1工期:“360日历天”;2分包:“不允许”;3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5、我司不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否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保留空白格式即可?6、业绩的竣工材料中体现为工程验收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后,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1.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或纸质投标保函的截止时间大于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要求,等于投标截止时间满足要求。2.技术部分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函部分、经济部分以及资格审查部分的目录是否无需编制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确定。3.投标函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设不可更改(固化)投标文件格式,无需修改。4.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5.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可以保留空白格式即可。6.不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业绩要求”的具体规定。 质疑2: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不可以,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财务要求”的具体规定。 质疑3:项目经理签到是在开标会结束之后还是下午答辩之前? 回复:项目经理答辩的有关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第10.10款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等内容。 质疑4:项目经理答辩时可否携带纸质资料? 回复:项目经理答辩的有关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第10.10款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等内容。 二、补遗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二)投标函附录” 修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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