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50103040389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伟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瑛0512-8187808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4
公告正文

[0]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010304038948项目名称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38948001001;标段名称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勘察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1月27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2月14日
工程类型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勘察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澄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澄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澄阳街道康元路南、澄月路西

规模:地上用地面积72682平方米,地下用地面积814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4665.99平方米,容积率2.90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38948001001

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勘察设计

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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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资质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1月27日8:002022年02月08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4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勘察测量以及周边管线物探、日照分析、施工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基坑围护设计、幕墙(含门窗深化)设计、海绵城市、人防设计、绿建、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深化、综合管线设计(含二次水泵房深化)、交评、初步设计概算(满足财政评审要求)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设计周期:60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单位,最终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定标委员会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家方案候选人中确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除中标单位外2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分别给予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3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10、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 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1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12、申请人不得存在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澄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相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2900号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伟

联 系 人:

吴瑛、余秋夏

电 话:

0512-66180117

电 话:

0512-81878081

传 真:

传 真:

0512-8686052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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