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丰县]永丰县佐龙乡浪田村野溪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7号标的)信息披露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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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6082520232259-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永丰县金森林业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137079656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丰县佐龙乡浪田村野溪组林木所有权
和使用权流转项目挂牌公告
 
永丰县佐龙乡浪田村野溪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项目定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1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36082520232259-001
二、竞价标的(以下标的均设保留价)
标的7:永丰县佐龙乡浪田村野溪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权证号:永府林证字(2006)第42209号,小班号:318号,权证面积:208.3亩,山场坐落:永丰县佐龙乡浪田村竹檐下组火烧山至毛坑山场,流转树种:杂灌,流转图纸编号: 318-1号,流转小细班面积约:178.8亩,山场有画叉部分不流转,具体详见流转图,转让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标的起始价:0.28万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方式转让,标的7:起拍价2800元,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元,自由报价时长3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
五、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价风险保证金:7号标的:560元, 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的银行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的相关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即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同)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项目山场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5、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7、成交后,本项目竞价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收取。标准如下:(一)协议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不少于900元, 1000万元及以下,按0.45%;1000以上至2000万元,按0.36%,由受让人承担。(二)竞价交易时,另收竞价成交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每宗项目收费最低不少于1800元,1000万元及以下,按2.475%;1000以上至2000万元,按1.98%,由受让人承担,委托方应向金森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缴纳林产交易服务费及评估费。
8、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采伐保证金(交纳具体金额详见《林权转让合同》样本)和交易服务费。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权转让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保证金退回: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结束(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书面合同等,下同)或流标流拍后,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退还通知,明确退回保证金的项目名称、退款单位(自然人)及具体金额等信息。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性办理未中标人、未竞得人等相关主体的保证金退还手续。
  受让人的保证金退回: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与中标人、竞得人等相关主体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10、受让人中标后应按疫木除治时间要求,必须在合同期内全部下完小山,采伐山场松木(疫木)要求安全利用的疫木应按照管理程序必须销售到指定企业进行安全处置;枝桠材必须办理特别通行证销售到吉安绿洲中纤板厂,如违约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上由监管责任人落实责任。
11、委托方必须造林前要完成斩、炼、清、整地,不能利用的疫木及1cm以上的枝桠等全部进行烧除。以上由监管责任人落实责任。
12 、免责条款:
本市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 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买受人参考,其标的准确面积应以林业主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本市场针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面积、蓄积等情况介绍也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1、永丰县佐龙乡浪田村野溪组:黄传胜:13479679280
2、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徐女士 0796-2513528  
3、永丰县金森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徐先生:13707965621
 
永丰县佐龙乡浪田村野溪组
永丰县金森林业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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