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7日 07: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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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7月2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线上获取 | ||
预算金额 | ¥69.24548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冬妮、王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1918388-357 | ||
采购单位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882511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31918388-357 | ||
附件: | |||
附件1 | 应急围栏增设工程(发售).doc应急围栏增设工程(发售).doc |
目录编制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100-03493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文件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附件:1.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5.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工程量清单3.合同格式及保修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项目编号:JH22-210100-03493一、项目基本情况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采购需求: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692454.85元人民币预算金额:692454.85元人民币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开启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截止时间:2022年7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提供方式:在线下载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时间:2022年7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联系方式:024-88251180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1.采购人信息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电话:024-31918388-357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王博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75660188000133139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概述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5 |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 投标人自行踏勘,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供应商视为对现场情况以及施工内容详尽了解,并已将所有现场因素及可能造成的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因对现场情况以及施工内容了解不够详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6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7 |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8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9 | 磋商小组人数 | 共3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 |
10 | 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方式 | 本项目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本项目须递交备份文件格式:同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可加密且具有目录的且加盖公章的PDF版)存储方式:U盘密封: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份数:1份注:供应商上传于辽宁政府采购网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开标现场具体通知全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何时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并签字确认存档。(退还及签字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 |
1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3 | 资格审查方式 |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报的资格性审查资料进行审查。 |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支付时间:结果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账 号:36490188000024464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户 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5 | 询问和质疑 |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方式:线上或纸质质疑,具体详见辽财采规〔2021〕8 号。(注:质疑供应商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 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投诉)。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电子化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规〔2021〕8 号)。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联系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博联系电话:024-31918388-357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座8楼 |
16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92454.85元人民币,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
17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8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19 | 质量保证金 | 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3% |
20 | 质量保证期 | 验收合格后1年 |
21 | 付款方式 | 工程完成 50%工程量并经发包人书面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按期竣工并经发包人书面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项目经发包人委托的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支付至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 97%;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利息)(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22 | 合同形式 | 本项目采用固定 综合单价 合同方式。因项目涉及到二次报价,若二次报价对整个项目有价格让利,综合单价调整时应整体均调让利,如清单内项目有变更,变更项目同样执行均调让利,即结算单价为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按照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的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23 | 暂列金 | 无 |
24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25 | 其他 | 1.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作实质性变动。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当磋商小组没有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而重新提交的报价高于上一次报价时,应附相应说明,否则本次报价无效。3.政府采购公示后,成交供应商不允许在此阶段提出弃标,成交供应商须按程序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公司正常下发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在下发成交通知书后有弃标意愿,须书面提出弃标申请方可受理,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按程序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缴财政,同时弃标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处罚。 |
26 | 备注 | 1、本项目接受备份文件邮递的方式,邮递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截至时间。采用备份文件邮递的方式的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邮递的时间问题,开标截止时间前未送达的备份文件均不以受理,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递文件所产生的风险。供应商未抵达开标现场的,均以在线观看的网络直播模式向供应商展示整个开标的流程,供应商需在直播过程中对每个流程进行实时的、逐项的响应。具体的网络直播开标流程供应商可拨打电话。024-31918388-357咨询。2、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具体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2〕15号 )”的相关规定。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5、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
格式1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文件签署及盖章内容进行手写签署盖章。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重要提示: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项 目 | 项目及审核内容 | 格式 | 装订顺序 | |
响应文件、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1-1 | |
响应文件、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1-2 | |
响应文件、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1-3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1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 | 2-2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5 | 2-3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6 | 2-4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 | 2-5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2-6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磋商公告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7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 8 | 2-8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9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10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11 |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原件加盖公章 | 22/23 | 2-12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投标函 | 9 | 3-1 |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报价一览表 | 10 | 3-2 |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包含:1、投标总价表(封面)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 11 | 3-3 |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 | 12 | 3-4 |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3 | 3-5 |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4 | 3-6 |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 | 15 | 3-7 | |
其它材料 |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格式自拟 | 4-1 | |
其它材料 | 企业概况 | 16 | 4-2 | |
其它材料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 17 | 4-3 | |
其它材料 | 劳动力计划表 | 18 | 4-4 | |
其它材料 | 施工进度计划表 | 格式自拟 | 4-5 | |
其它材料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 19 | 4-6 | |
其它材料 | 项目经理简历表 | 20 | 4-7 | |
其它材料 |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21 | 4-8 | |
其它材料 |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 附件2 | 4-9 |
格式2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备份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格式3供应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所在页码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1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一、资格性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目录
1.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在页码1.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在页码1.8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所在页码1.7磋商公告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所在页码1.6信用记录(诚信查询信息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实时查询信息为准)…………………………………………………………所在页码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所在页码2.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在页码2.2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2.1投标函……………………………………………………………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
3.2企业概况…………………………………………………………所在页码3.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2.7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所在页码2.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所在页码2.5商务条款偏离表…………………………………………………所在页码
3.8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所在页码3.7项目经理简历表…………………………………………………所在页码3.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所在页码3.5施工进度计划表…………………………………………………所在页码3.4劳动力计划表……………………………………………………所在页码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所在页码
格式4-1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共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3.9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所在页码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2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
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5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6
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投标函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我方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如果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一、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为此,我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采购项目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 | 工期 | 质量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
小写 | 大写 | |||
八、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施工和提供服务。六、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五、如果我方成交,将保证在成交公示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规定时间内同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四、我方保证尊重磋商小组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九、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二“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4)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单位、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传真:电话:联系人:邮编:地址: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签署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填写的报价一览表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应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以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填报的为准,若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项目编号:年月日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格式10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 工期(日历日) | 质量标准 | 备注 |
总报价(大写) |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格式要求进行填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11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12响应文件必须附主要材料价格表,注明主要材料型号、单价、产地、品牌等信息。主要材料的价格表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若存在其他问题,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填写。供应商须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相关规范的要求及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不允许漏项、擅自增项(措施项目例外)及更改工程量清单数量。
(一)我公司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第三条:承诺方的责任与权力第二条: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对于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项目编号:JH22-210100-03493),如我公司有幸成交,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维修项目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承诺如下: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施工现场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五)从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四)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三)我公司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二)我公司负责为所有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六)不得在施工现场烧火;(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四)未经采购人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三)施工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二)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五)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我方承担;(四)安装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我公司负全部责任,并由我单位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三)由于我公司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二)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一)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0元,凡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规定的,每人次罚款200.00-600.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条:违约处罚
地址: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人(加盖公章):第六条: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项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后续的质保维修过程,本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六)如因我公司或本部门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我公司负责向采购人赔偿,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3签订日期: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工程完成 50%工程量并经发包人书面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按期竣工并经发包人书面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项目经发包人委托的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支付至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 97%;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利息)(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4 | 验收标准:验收遵循《辽宁省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严格按照辽宁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验收。 | |||
★6 |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 |||
★7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 | |||
★8 | 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 |||
★9 | 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因项目涉及到二次报价,若二次报价对整个项目有价格让利,综合单价调整时应整体均调让利,如清单内项目有变更,变更项目同样执行均调让利,即结算单价为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按照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的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
★10 |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综合督导工作的通知”,不得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三包一靠”行为。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提供关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否则本公司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格式15日期:
格式17企业概况(供应商企业)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名称 | 建立日期 | |||||||||
资质等级 | 经营方式 | 企业性质 | ||||||||
批准单位 | 地址 | |||||||||
经营范围 |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有职称管理人员 | 工人 |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技术员 | 人 |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技术员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劳动力计划表格式18注:填写应用于本项目的施工机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产地 | 计划进场日期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工种 | |||||||
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20工程名称: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格式19
姓名 | 职务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明细 |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参加工作时 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21项目经理在供应商企业交纳养老保险的记录证明复印件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本简历表后应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即指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22技术负责人在供应商企业交纳养老保险的记录证明复印件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本简历表后应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注: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2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
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4、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3、磋商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5.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
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8.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非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7、响应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1评标标准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评分 | 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评审价格为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后报价)×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 |
技术部分(58分) | 施工方案 | 施工方法步骤清晰、表述全面准确、完全满足施工要求、内容详细、切实可行,得6分;施工方法表述全面准确、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切实可行,得3分;施工方法表述模糊、但满足施工要求、不影响项目实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58分) | 技术措施 | 技术措施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具体、得力,得6分;技术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措施满足项目实施,得3分;技术措施、保证措施一般,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58分) | 施工现场布置 | 施工现场区域划分考虑周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施工要求,得6分;施工现场区域划分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3分;施工现场区域划分科学合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58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具体、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制定合理、质量保修承诺全面、完整,得5分;质量管理体系完整、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制定基本满足、质量保修承诺较为全面,得3分;质量管理体系不完整、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制定不合理、质量保修承诺不全面,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58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具体、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制定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制定基本满足、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安全管理体系不完整、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制定不合理、无可操作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58分) |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保管理体系全面具体、环保技术组织措施制定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环保管理体系完整、环保技术组织措施制定基本满足、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环保管理体系不完整、环保技术组织措施制定不合理、无可操作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58分) | 劳动力安排计划 | 劳动力安排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得5分;劳动力安排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措施可靠,得3分;劳动力安排计划编制一般,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58分) | 设备进场计划 | 设备进场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得5分;设备进场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措施可靠,得3分;设备进场计划编制一般,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58分) | 材料供应计划 | 材料供应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得5分;材料供应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措施可靠,得3分;材料供应计划编制一般,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58分) | 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得5分;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措施较为具体全面,得3分;应急预案、保证措施一般,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58分) | 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 (1)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实、科学的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合理、可行,方便于校园内展开,针对校园、师生能起到良好的防控效果:方案编制细致、合理、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编制比较全面、合理,具有较好的实施性的,得3分;方案编制基本合理,但不够全面,可实施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编制合理性差,无任何可实施性或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 5 |
商务部分(12分) |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 |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等)配备齐全得3分,缺一项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 5 |
商务部分(12分) | 企业认证 |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商务部分(12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提供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 4 |
合计 | 100 |
2.2“采购单位”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的需方。2.1“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定义: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一、总则供应商须知
3.3.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3.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规定: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3.2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公告、“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3“供应商”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
5.1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除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的项目外,对需要进行标前答疑会或者踏勘现场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召开项目答疑会或者组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由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说明与介绍,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问题。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投标费用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5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义要求澄清的,应在标前答疑会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答复。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给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5.4在标前答疑会上采购单位将就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使用目的等情况做出简介,供应商可就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是否合理等提出疑义或建议。5.3勘察现场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如需要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执行。
6.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部分6.1.4评标方法6.1.3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6.1.2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部分
6.3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部分”为准。6.2.5图纸6.2.4工程量清单6.2.3合同格式及保修书6.2.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6.2.1供应商须知
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三、响应文件7.3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是最后发出的为准。7.2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1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9.响应文件的构成8.3响应文件语言。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项或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4供应商须填写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综合单价和合价中。11.3供应商应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现场情况、工期要求、承包范围,以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基础,按照有关价格指数、现行有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填报工程量清单。11.2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费、价格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11.1投标报价须包括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对于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中所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本次报价中。11.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9.1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1.9投标报价编制(参考)的依据:11.8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列项。11.7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1.6安全文明措施费:按辽宁省相关规定执行,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除另有约定外,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11.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规费: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供应商根据企业缴纳支出情况,自行确定并含在投标报价中。(5)采购人确定的报价原则及标准。(4)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补遗澄清及答疑文件。
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发生据实结算,综合单价以最终投标报价同比例折算(即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乘以投标综合单价)后的综合单价为准,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变。投标报价下浮率=最终报价/首次报价。合同价格调整: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11.9.2合同方式、合同价格调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计费办法、主要材料采购:(8)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7)税金按国家最新文件执行。
③规费和税金按实计算,措施费不予调整。②主要设备、材料价格:响应文件中有价格的执行投标价格,响应文件中没价格的,参考《辽宁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地区施工同期信息价格,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①基价: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2017)的要求编制。2)原投标报价内无综合单价按下面原则调整:1)原投标报价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执行原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折算后的综合单价。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按以下结算原则处理:
12.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投标函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2.投标函格式及其附表11.10本项目包含部分拆除工程,拆除后残值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将残值放置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其他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但采购前应将生产厂家、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和价格需征得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采购和使用。采购人认为的其它主要材料,需经采购人认同后方可集中采购,对所采购的主要材料要达到国家优质材料质量环保、安全标准,全部材料设备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是检查不合格者,承包方负责支付抽检费,所检材料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采购人也有权自行采购)。11.9.4主要材料采购:
15.投标有效期14.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13.2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3.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2.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主材和服务的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价格。
16.3响应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16.2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6.1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响应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磋商小组的评审和响应文件存档需要。1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15.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7.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响应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7.2响应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4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9.迟交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8.1供应商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递的方式,邮递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截至时间。采用投标文件邮递的方式的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邮递的时间问题,开标截止时间前未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不以受理,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递文件所产生的风险。18.投标截止时间
五、磋商及评审20.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20.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3“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供应商。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21.4供应商未抵达开标现场的,均以在线观看的网络直播模式向供应商展示整个开标的流程,供应商需在直播过程中对每个流程进行事实的、逐项的响应。具体的网络直播开标流程供应商可拨打电话024-31918388-357咨询。21.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1.磋商会议
23.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3.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资格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响应文件的初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2.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2.组建磋商小组
23.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3.2.5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3.2.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2.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1.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3.2.2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工期、工程质量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2.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3.3.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3.5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3.3.4首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23.3.3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3.3.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3.3.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3.3.5.7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23.3.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3.3.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3.3.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3.3.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3.3.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1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网上流程无法继续进行的,如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现场无法进行解密等情况。23.3.10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投标时属于废标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23.3.9响应文件附有让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或条件。23.3.8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的。23.3.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3.3.6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的。
注: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不清晰)、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确认是否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3.3.16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23.3.1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23.3.14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标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的而未递交备份文件。23.3.13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23.3.1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4.响应文件的澄清23.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4.1响应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3.4响应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
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5.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磋商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5采用邮寄方式的供应商,应按代理机构提供的最终报价函的格式填写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响应文件接收指定地点。供应商承担邮寄方式所造成的全部风险。最终报价由评标委员会拆封。26.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6.最后报价
28.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7.1.2磋商小组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在计算供应商得分时,由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计算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7.1.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7.1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9.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根据成交价格向采购单位重新提供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29.2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采购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小组根据全体采购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9.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8.2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28.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评标价及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除供应商须知第27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标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质保服务的成交供应商。31.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30.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磋商小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1开标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3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单位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3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3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将按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进行资格后审。如果排序最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通过审查,则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没有通过审查,将按排序依次对其它候选成交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相同的审查。32.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响应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32.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供应商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32.资格后审
34.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成交通知书33.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其他35.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工程量时,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35.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1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电子或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询问和质疑36.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单位订立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或同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36.履约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39.其它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投标无效。38.最高限价37.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15条。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第包)(本章所列合同为样本,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工程类采购合同合同格式及保修书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3
采购代理机构:计划编号:计划名称:合同供方:合同编号:项目名称:
兹因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
1—1—4施工合同条款;1—1—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1—2公开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1—1公开采购文件(公开采购文件编号);1—1本施工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第一条施工合同组成
2—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建设部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专用条款、通用条款。2—2本工程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和公开采购文件。2—1本合同所列之条款。第二条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1—1—6施工合同的其它附件。1—1—5成交通知书;
3—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3—2工程地点:3—1工程名称:第三条工程概况2—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和图纸。2—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六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合同价款的调整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第五条工程质量等级4—2总日历工期:共计日历天。4—1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工期
6—5—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6—5本工程采用合同方式,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6—4支付方式:6—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6—2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现场情况;其他相关依据。取费以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为依据。6—1合同价款(成交价):(小写:元)。
7—3向乙方提供施工原始资料,进行设计交底。7—2开通运输材料通道,满足施工运输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7—1保证水、电、汽等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第七条甲方应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6—5—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导致本合同价格不调整显失公平的。6—5—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8—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8—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8—1及时维护施工使用的水、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第八条乙方应负责办理以下事项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7—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树木等的保护工作。
9—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3日内,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甲方代表,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认为已经批准。第九条施工方案和工期调整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工期不予顺延。8—6乙方向甲方按时交纳施工期间所用水、电费用,若乙方不按时交纳施工水电费,甲方可停供水、电。8—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4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底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树木等的保护工作。
9—3—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9—3—3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9—3—2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9—3—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9—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9—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与验收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按日加收合同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第十条延误工期处罚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9—3—6基建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需处理时。9—3—5不可抗力(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等);
12—3—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12—3经双方洽商同意办理变更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签证单:12—2对维修工程,确需改变原施工方案或增加工程量,需由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12—1对新建、改建工程,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由甲方取得原设计单位出具相应图纸和说明,方可进行变更。第十二条设计变更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和采购内容要求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的费用。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和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导致的双方各承担一半。
第十三条竣工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2—3—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12—3—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12—3—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12—3—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第十四条保修13—2工程资料。工程验收后,乙方报结算书和相关资料,按成交金额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13—1—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以明确各方责任。13—1—2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补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3—1—1已竣工未验收的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13—1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的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第十五条双方施工现场代表14—3甲方应在协商的保修期满后20天内,将该质保金退还乙方(无息)。保修责任由乙方继续承担。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非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14—2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14—1质保金。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从应付乙方之工程款内,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留工程质保金。
在施工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第十七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且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双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内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20—2乙方和分包方对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如甲方被要求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和分包方追偿。20—1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第二十条安全施工第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有部分单项工程需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时,应事先经甲方书面认可才能签订分包合同,并将分包合同报送甲方备案,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派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分包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违约或疏忽,乙方与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不得基于上述分包行为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第十八条转包与分包
21—5其他情形。21—4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21—3工期严重滞后,经催告无有效改进措施的。21—2质量不合格,拒绝整改或整改无效的。21—1乙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23—1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须由甲方认质认价。第二十三条增订条款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工程款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清款项。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解除合同的,乙方有义务及时撤出现场,以利于接续者顺利施工。对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据实结算。双方对结算数额有异议的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无法共同委托的由甲方指定。对已完工程量共同认定,无法共同认定,甲方采取保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23—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3—2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地 址: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 号: | 账 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邮 编: |
2、辽宁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应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1、设计图纸;二、编制依据3、工程内容:本工程安装总长度2251米,围栏柱间距3米,高度3.5米。2、工程概况: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围墙内增加应急围栏工程1、工程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
8、本计价文件编制费率标准为建议费率;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图集;6、辽宁省及沈阳市现行计价文件规定;5、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3、《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工程量清单(2)本说明未尽事项,以计价规范、计价管理办法、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为准。(1)清单特征与图纸描述及甲方要求有出入的,以图纸描述及甲方要求为准。三、其他事宜
工程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应急围栏增设工程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整个项目 | |||||
1 | 010101002001 | 挖一般土方基深≤2m 一、二类土 | 1.5米深 | 10m3 | 72.1 |
2 | 010104006001 | 装载机装运一般土方 运距≤20m | 10m3 | 72.1 | |
3 | 040104006002 | 自卸汽车运土方 | 1、运距自行考虑 | 1000m3 | 0.72 |
4 | 010501003001 | 现浇混凝土基础 独立基础 独立柱基础 | 1、立柱下基础C30砼300*400 地下1200 地上500 | 10m3 | 28.16 |
5 | 011702001002 | 现浇混凝土模板 独立基础 复合模板 木支撑 | 1、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等. | 100m2 | 20.28 |
6 | 010515001002 | 现浇构件 带肋钢筋HRB4O0以内 直径12mm | 1、三级12 | t | 1.26 |
7 | 010515012001 | 箍筋 圆钢HPB300 直径8mm | 1、一级8 | t | 0.28 |
8 | 011503001001 | 简易金属围栏 | 1、含除锈、刷油、防锈漆、制作安装2、立柱,2.8米方管100*100壁厚1.5上面两个叉700网距150*80、防盗网-刺网直径600 间距180 | 10m | 225.1 |
9 | 01B001 | 斜支撑 | 1.采用50*50*1方钢;2.在应急围栏与原墙之间设置,间距6m; | t | 2.78 |
10 | 010606013001 | 预埋铁件 | 150mm*150mm*6mm M1O螺栓*4 | t | 0.376 |
11 | 01B002 | 维护活动门 | 1.尺寸2000*1000,间距90m设一道 | m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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