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检察融媒体中心演播室系统硬件、软件及灯光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8.2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t-cfsn-gp-20231922
预算金额38.23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80713508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十堰检察融媒体中心演播室系统硬件、软件及灯光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YT-CFSN-GP-2023192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十堰检察融媒体中心演播室系统硬件、软件及灯光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8.2336 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检察院融媒体中心演播室采购摄像、录音、音频设备、灯光设备及办公电脑设备(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堰检察融媒体中心演播室系统硬件、软件及灯光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十堰检察融媒体中心演播室系统硬件、软件及灯光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 声明函。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 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 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 4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 49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十堰检察融媒体中心演播室系统硬件、软件及灯光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 二堰街办文华路 49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T-CFSN-GP-202319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十堰检察融媒体中心演播室系统硬件、软件及灯光设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38.2336 万元
6、最高限价:38.2336 万元
7、采购需求:检察院融媒体中心演播室采购摄像、录音、音频设备、灯光设备及办公电脑 设备(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 声明函。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 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 49 号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 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 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
4、售价: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 49 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 49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十堰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 39 号
联 系 人:饶先生
电 话:17771928171
电子邮件:24708663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 49 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8071350880
电子邮件: 34591979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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