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20区21区等项目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5-21-fh-lxzb5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薛浩然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汉1893666829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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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20区21区
等项目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05-21-FH-LXZB5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20区21区等项
目土建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20区21区
等项目土建施工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区21区等项目土建施工工程(标段一);(002)20区21区等项目土建施工工
程(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区21区等项目土建施工工程(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
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的拟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该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不少于2年(提供社保缴纳记
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5年内不少于1个相类似外资项目经验(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
材料)。
a)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副经理、质
量经理、施工经理、进度控制经理、土建工程师;
注:拟定的上述管理人员除非不可抗力出现否则不得进行更换,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原因,替
代人员要符合上述标准,并经过面试合格才能更换。未经业主同意随意更换上述人员罚款每
人每天5000元。
b)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外资相似项目
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外资相似项目指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在中
国投资建设的项目。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
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时间、金
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
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20区21区等项目土建施工工程(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
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的拟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该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不少于2年(提供社保缴纳记
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5年内不少于1个相类似外资项目经验(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
材料)。
a)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副经理、质
量经理、施工经理、进度控制经理、土建工程师;
注:拟定的上述管理人员除非不可抗力出现否则不得进行更换,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原因,替
代人员要符合上述标准,并经过面试合格才能更换。未经业主同意随意更换上述人员罚款每
人每天5000元。
b)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外资相似项目
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外资相似项目指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在中
国投资建设的项目。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
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时间、金
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
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5日09时00分到2022年06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招标办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招标办会议
室
七、其他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
20区21区等项目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已由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
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区21区等项目土建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区域内。
2.1.2招标控制价:无。
2.1.3工期要求:21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20区、21区、21A、21B、00全厂、0A
外管廊的土建及安装施工工作,包含总图、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电信等专业。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20、21、21A、21B等装置;(标段二)267A、268A、
074A&B等装置;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
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的拟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该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不少于2年(提供社保缴纳记
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5年内不少于1个相类似外资项目经验(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
材料)。
a)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副经理、质
量经理、施工经理、进度控制经理、土建工程师;
注:拟定的上述管理人员除非不可抗力出现否则不得进行更换,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原因,替
代人员要符合上述标准,并经过面试合格才能更换。未经业主同意随意更换上述人员罚款每
人每天5000元。
b)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外资相似项目
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外资相似项目指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在中
国投资建设的项目。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
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时间、金
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
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2年6月25日09:00至2022年6月3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同)。
4.2获取方法: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3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
4.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09:0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可以邮寄),投标文件最大厚度不得超过5CM每册,投标人
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
5.3现场递交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招标办
会议室(若因突发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现场开标,将采取线上视频方式开评标,招标公司
将另行书面通知)。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5.5邮寄信息: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211室
(收件人:薛浩然15673310589)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6.5主要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及工作经验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3条有关规定;
6.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4条有关规定;
6.7投标人承诺书;
6.8“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
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
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
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亚莉、陈圳、柳祥丽
电话:18970283116、13667022336、18970282539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创新楼211室
邮编:330321
联系人:王志汉、杨志丰
电话:18936668290、13520963450
传真:0518-85520161
电子邮件:18936668290@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永修县星火工业园
联系人:仲亚莉
电话:18970283116
电子邮件:yali.zhong@elkem.com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王志汉
电话:18936668290
电子邮件:1893666829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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