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冲沟治理)、城口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委发〔2023〕533号(项目代码:2207-500229-04-01-442096)、城发改委发〔2023〕534号(项目代码:2304-500229-04-01-89817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绿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冲沟治理)、城口县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23-12-15 1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东部新城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项目 业主 |
建安投资估算 |
建设内容 |
1 |
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冲沟治理) |
市政 |
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61994.77万元(其中: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33909.86 万元;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冲沟治理28084.91 万元) |
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东起城开高速收费站附近迎宾大道,路线下穿城口高铁站站房,终点止于既有城区东后街附近连接上既有道路。本次研究的范围分主线和连接支线,主线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km/h),路线长度约2236.812m。连接支线分南北支线,北支线按城市支路(特殊道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km/h),路线长度约409m,南支线按城市支路标准改建,路线长度约323m,实际改建123.188m。主体工程为道路、桥梁、框架,附属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力照明、景观绿化、通信监控、管线综合及道路交安设施工程等。 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冲沟治理):涉及夏栖沟(正沟、支沟一、支沟二)、大河沟和高速路出口南侧冲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渣坝、土石方、挡土墙、排水箱涵等工程。夏溪沟支沟一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5m、坝长93m,排洪箱涵长672.41m。夏溪沟支沟二主要对已成坝进行削坡反压,新建钢筋在排水沟1249.43m。夏溪沟正沟大坝坝型为复合坝,最大坝高58m,坝长190.35m排洪箱涵长794.38m。夏溪沟1#、2#、3#拦沙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其中:1#拦沙坝最大坝高14.3m,坝长22m;2#拦沙坝最大坝高12m,坝长 22m;3#拦沙坝最大坝高12.5m,坝长30m。夏溪沟汇合口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5m,坝长89m。大河沟1#、2#坝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其中:1#坝最大坝高29.7m,坝长 94m;2#坝最大坝高27.2m,坝长77m;新建排洪箱涵461.71m。高速路口南侧冲沟大坝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0m,坝长65m。 |
3 |
城口县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 |
市政及房建 |
重庆绿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4928.44 万元 |
本项目由通站道路和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两部分组成。分别为: 1)通站路部分:由站前路、横二路和纵七路组成,均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标准路幅宽20m,其中站前路全长约739m,横二路全长约302m,纵七路全长约279m,以及桥梁工程、框架工程、电力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通信监控、综合管线、给排水工程、交安设施工程等。 2)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部分:站前广场总用地面积约19200m2,其中长途、公交车场面积约3100m2,其他为站前路及相关配套用房;地下综合体(共三层)建筑面积约40532m2(包含换乘大厅、停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地面层建筑面积约170m2,地下三层综合换乘、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约40362m2,之字形步道为配套景观步道,由下至上连接巴山大道至站前广场,长度约300m。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形式为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 |
2.3 本次招标项目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金额:96923.2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87.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规定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检测的所有项目。包含完成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冲沟治理)、城口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开工至联合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备案阶段的所有检测工作,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主管部门要求本工程需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服务期: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冲沟治理)及城口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至联合竣工验收且取得竣工备案的全过程检测服务,具体时间以本项目施工工期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a、未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至少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建筑制品检测);b、已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精神,过渡期内未取得新资质的可以用旧资质标准参与本项目投标。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 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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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东大街16号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8号11楼 |
联系人: |
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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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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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1121 | |
联系电话: | 023-59220322 | 联系电话: | 023-63016684 |
传真: | 传真: | 023-63110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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