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寿县乡镇污水管网收集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15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lzb[2022]1104
预算金额1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先生0451-59565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6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8-10 10:02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ZLZB[2022]1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乡镇污水管网收集建设项目已由延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发改字[2022]3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乡镇污水管网收集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延寿县六团镇、青川乡、寿山乡、安山乡、延河镇、玉河镇(具体地点以实际发生为准);

2.3建设规模:

(1)安山乡。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11368m,管径为d300-d400mm;新建压力流污水管道545m,管径为De50mm;新建污水量为30吨/日一体化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新建V=900m3污水池1座;

(2)六团镇。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6255.5m,管径为d300mm;新建压力流污水管道197m,管径为De110mm:新建污水量为20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新建V=1200m3污水池1座;

(3)青川乡。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7195.5m,管径为d300mm;新建压力流污水管道213m,管径为De50mm:新建污水量为4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新建V=600m3污水池1座;

(4)寿山乡。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4021m,管径为d300mm新建压力流污水管道138m,管径为De50mm;新建污水量为1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新建V=300m3污水池1座;

(5)玉河镇。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8607m,管径为d300mm;新建压力流污水管道178m,管径为De50mm;新建污水量为3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新建V=900m3污水池1座;

(6)延河镇。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9274.5m,管径为d300mm;新建压力流污水管道392.5m,管径为De50mm;新建污水量为45吨/日的一体化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新建污水量为25吨/日的一体化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新建V=800m3污水池1座;

2.4计划工期: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366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 号)有关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16时00分至年2022年8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4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人: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022631

招标人: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1-5302263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1层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0451-59565777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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