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州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z-saq-gzlfz-yj-2024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4-23320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州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Z-SAQ-GZLFZ-YJ-2024 
    项目名称:昌吉州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州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研究内容为农业高效用水与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策略;水资源合理配置与优化管控策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或科研院所或高校单位;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地 址:昌吉市建设路
联系方式:0994-2332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园写字楼A座20楼
联系方式:0994-2223310 13999341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女士
电 话:0994-2223310 13999341997
附件信息:
昌吉州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战略演技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355.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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