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封开片区2023年林业采伐及营造林作业设计服务(一期)(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就封开片区2023年已批复的商品林采伐限额指标35610立方米林业采伐及营造林作业设计服务(一期)项目(第二次)进行自主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封开片区2023年林业采伐及营造林作业设计服务(一期)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2023Z03BBFW1503
3、招标人: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为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封开片区2023年已批复的商品林采伐限额指标35610立方米提供林业采伐及营造林作业设计服务(一期)。
5、招标范围:在封开县林业局报备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6、项目实施地点:肇庆市封开县范围内
7、项目服务期限:30天
8、质量要求:作业设计书满足肇庆市封开县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相关要求。
9、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34,150.00(含税)。按实际办理采伐限额指标数量进行结算。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按清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合同签订:中标设计服务单位与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3、资质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已经在封开县林业局报备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4、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师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执业(提供近1个月内社保证明)。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增值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文件;
7、信誉要求:(1)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截图(未出现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录查询);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图(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记录查询截图;
(3)“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记录,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截图清晰;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
注:投标人须将信誉要求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21日17:3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日10:00。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3、邮寄/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175号贺电公司封开本部,张先生:13415782525)。
4、开标地点:肇庆市封开县封州二路175号贺电公司办公楼六楼评审室。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175号贺江电力公司办公楼二楼南侧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929859907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封开片区2023年林业采伐及营造林作业设计服务(一期)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2023Z03BBFW1503
3、招标人: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为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封开片区2023年已批复的商品林采伐限额指标35610立方米提供林业采伐及营造林作业设计服务(一期)。
5、招标范围:在封开县林业局报备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6、项目实施地点:肇庆市封开县范围内
7、项目服务期限:30天
8、质量要求:作业设计书满足肇庆市封开县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相关要求。
9、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34,150.00(含税)。按实际办理采伐限额指标数量进行结算。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按清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合同签订:中标设计服务单位与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3、资质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已经在封开县林业局报备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4、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师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执业(提供近1个月内社保证明)。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增值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文件;
7、信誉要求:(1)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截图(未出现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录查询);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图(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记录查询截图;
(3)“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记录,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截图清晰;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
注:投标人须将信誉要求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21日17:3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日10:00。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3、邮寄/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175号贺电公司封开本部,张先生:13415782525)。
4、开标地点:肇庆市封开县封州二路175号贺电公司办公楼六楼评审室。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175号贺江电力公司办公楼二楼南侧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92985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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