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CGCZB-2021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航天博览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长新发改字[2020]1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文旅产业融合提升一期——航天博览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65804㎡,项目主要以航天航空为主题,打造“文旅商科技”产业创新融合的“空天科技文化一站式体验目的地”和“城市微度假目的地”。本次主要针对项目为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的新建工程进行设计、采购及施工。对区域内功能进行统一规划,形成完善服务功能和商业氛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设、深化设计、设计调改、图纸制作及审核报批、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等进行EPC工程总承包;
2.3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湖畔街以南,北远达大街以西;
2.4计划工期: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
2.5计划投资:100000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吉林省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吉林省内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3.1.2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8-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与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如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B区B208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3楼
联系人:贾工
电 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与福州街交汇总部基地三期E16栋2楼
联系人:祝工
电话:0431-81873611转604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扫黑除恶相关信息: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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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