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3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sk-2024-jy-024
预算金额85.37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663-6180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4-JY-024
项目名称: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37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37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3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磋商邀请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普宁市区环城南路莲花山
联系方式:沈先生, 0663-618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
联系方式:陈工,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663-6180668
附件.pdf
项目概况
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4-JY-024
项目名称: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37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37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1项 | 853725.00元 |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1年)。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3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磋商邀请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普宁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普宁市区环城南路莲花山
联系方式:沈先生, 0663-618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茂发灯饰隔壁施彩乐涂料)
联系方式:陈工,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663-618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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