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邹平市月河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设计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cs202409030118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汞0543-42930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邹平市月河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ZJCS202409030118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汞
联系电话:0543-4293011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1. 服务地点:邹平市月河(鹤伴五路至邹周路段)。
2. 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工程过程配合等】。
3. 服务期限:①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②项目申请报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止。
4. 付款方式:设计费与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费分开结算。①设计费结算价=审定值/评审后的控制价*中标价*88%,图纸经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全部施工图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无息)。②项目申请报告结算价=中标价*12%,项目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 上限价:5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占88%,上限价为44000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费占12%,上限价为6000元)。若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此上限价,其报价将均被拒绝。
6. 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报告成果文件数量需满足主管部门审核及存档要求。
7.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设计、报告编制完成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内完成 。
拟定服务费:上限5.00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资质,有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经验和能力;
3.供应商须提供2个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须提供报价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缴费记录证明)。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咨询 , 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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